▲台南殺警兇嫌定羈押,在台南看守所首日進食正常,飯菜均有吃完,心情看起來平靜,只是精神略顯疲憊。(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殺警要犯林信吾涉殺人等罪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24日下午押解台南看守所收押,所方表示,林信吾首日晚餐進食正常,飯菜均有吃完,心情看起來平靜,只是精神略顯疲憊,目前關單人房,之前因犯強盜罪曾在看守所關過,適應上應無問題。
據台南看守所劉副所長指出,殺警犯嫌林信吾24日移入台南看守所,編號「0199」,林信吾被法官裁定羈押並無禁見,目前所方安排他關單人房舍,24日晚餐菜色有紅燒雞丁、麻婆豆腐、味噌鮮魚湯等,飯菜均有吃完,心情看起來平靜,只是精神略顯疲憊。
劉副所長表示,因林信吾之前涉案曾在台南看守所羈押過,適應上應沒有問題,林信吾以前在監表現正常,所方會依規定辦理。
據了解,林信吾係於8月15日於明德外役監獄逾假未歸而脫逃,於8月22日在台南市中西區竊取他人之機車,因台南市警二分局員警獲報機車失竊案件後,循線發現該機車位置在台南市安南區,乃由凃明誠及曹瑞傑兩名員警,前往該處查緝機車竊案,凃抵達後,林信吾先持刀攻擊凃姓員警,致凃受有17處刀傷,並於過程中搶下凃的警槍,曹駕車到達現場後,林信吾即持警用手槍朝警車射擊,致警車偏向駛入草叢,曹姓員警於下車欲拘捕被告時,亦遭被告持刀攻擊,致受有38處刀傷,2位員警不幸殉職。
林信吾隨後即逃離現場,並利用計程車、公車、火車等7種交通工具,於臺南、嘉義、隆田、東山、新營等地逃亡,又於8月23日凌晨在新營區強盜超商得款7千元,再搭乘白牌計程車前往高雄,復由高雄搭乘客運前往新竹時為警拘捕到案。
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脫逃、殺人、竊盜、強盜、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24日下午3時多裁定羈押,押解台南看守所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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