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戰逼和!小三告正宮竊錄私人對話求償百萬 法官挺大老婆判免賠

▲楊姓男子離職後於去年駭入前公司監視器,竊錄偷情畫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正宮遭小三反告偷錄車內私人對話。(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位正宮疑心丈夫有外遇,在自己車內放錄音筆蒐證,果然錄到丈夫溫馨接送1名女同事的曖昧對話,她怒告對方侵害配偶權,卻遭小三反控竊錄商業機密對話並侵犯隱私、索賠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法令沒禁止正宮在自己名下車內錄音,小三未經同意坐進正宮的座駕怎能提告,判正宮全部免賠,可上訴。

本案正宮是在2019年間察覺丈夫舉止有異、疑心外頭有女人,在車內放錄音筆蒐證,錄到同年11月間,丈夫溫馨接送同1名女同事的曖昧對話,正宮跟丈夫攤牌,被丈夫指控涉犯竊錄等罪嫌,雙方和解後,丈夫撤告,她告小三求償,遭小三反告妨害秘密但不起訴後,小三再對她提起本件求償。

小三堅稱只是搭男同事便車,指控正宮在車內藏放錄音設備偷錄音,且她向男同事取得的遭竊錄錄音顯示,2段檔案各長達2小時,內容除了她在隱私空間的對話,更涉及「公司機密策略」,害她長期飽受精神壓力、影響睡眠,對工作常懷憂慮、影響工作表現,承受足以動搖職涯的巨大精神傷害痛苦,要求正宮賠償精神慰撫100萬元

正宮強調當時這輛車已買6年,期間她幾乎天天坐這輛車上下班、接送小孩,她不認識對方、不知道對方怎會坐上這輛車,對方的個人隱私或公司機密策略,對她而言毫無意義,她也沒把錄音檔案外流,而且對方憑什麼過問她在自己車內放什麼東西。

至於為何錄音,正宮堅稱不是竊錄,而是為了學語言和公司開會等需求,買1支錄音筆備用但經常遺落在車內,「不知為何就發現有莫名錄音檔案2個」,聽到內容是男女模糊交談,她才驚覺丈夫聲稱早上開會、晚上洽公都是謊言,但丈夫不承認外遇,還開這輛車載小三來跟她談判,她不堪如此被挑釁,2020年已跟丈夫離婚。

正宮批小三為何無數次搭這輛車上下班、為何自稱恐懼卻又一直搭乘他人資產。正宮表示遭丈夫背叛後,持續接受精神科治療,小三卻一再濫用司法資源興訟、羅織罪名企圖構陷她,甚至脅迫要讓她丟工作,目的是要影響她告對方求償的訴訟,壓迫已成為單親媽媽的她。

法官查明小三提告舉出的2段錄音檔案,是正宮前夫所給,錄音地點在登記於正宮名下的車內,無論正宮是竊錄還是莫名錄到,法令並沒禁止任何人在自己的車內用錄音器材錄音,縱然侵犯乘客隱私權,但本案原告並沒得到正宮同意使用這輛車,正宮也沒外流錄音檔案故意損害原告權利,據此判決正宮全部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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