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監察院25日表示,海巡署辦理「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試辦計畫」事前沒有詳實評估海上風力影響,後續協請廠商加裝輔助裝置,卻未能通過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型式檢驗而停用,導致相關設備長期閒置,事涉我國海域及海岸偵巡安全,監察委員浦忠成、賴鼎銘、郭文東已經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透過新聞稿說明,根據報載,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辦理「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試辦計畫」,經過審計部查核指出,事前沒有詳實評估海上風力影響,後續協請廠商加裝輔助裝置,卻未能通過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型式檢驗而停用,導致相關設備長期閒置。
監察院說,海巡署所轄各地區分署未落實相關訓練,專責操作人員實務經驗不足,導致未能有效執行海域巡護的計畫目標,事涉我國海域及海岸偵巡安全,浦忠成、賴鼎銘、郭文東甚表關切及重視,已經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表示,我國為海島地形國家,擁有廣闊的海岸線與海域,海巡署任務日趨多元複雜,基層執勤人力日益減少,透過無人機的科技輔勤,可以彌補部分勤務缺口,強化偵搜效能,提升海域治安維護能量。
監委認為,有關海巡署及所屬各地區分署對於轄管無人機的訓練規劃、執勤運用情形未臻周妥等情事,恐怕不利我國海域巡護、海洋維權等任務的執行,甚至有影響國家安全的可能,值得關注。
監委質疑,海巡署辦理無人機試辦計畫至今的成效為何,所屬各地區分署有無依規定落實計畫的訓練,有無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以及無人機操作人員的招募情形、專業證照取得與相關培訓計畫為何,相關行政作為及措施是否周延妥適,都有深入瞭解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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