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下棋爆殺機!西瓜刀砍頭15公分噴血倒地 棋友手筋險斷逃死

▲▼刀,斧頭,殺人,謀殺,命案,恐怖,驚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有殺人未遂前科的方姓男子,在公園下象棋與人有口角,就拿西瓜刀砍殺血濺公園,法院依傷害罪判刑5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65歲方姓男子,今年2月與左姓男子在公園邊喝酒邊下象棋,過程中發生口角,竟持西瓜刀朝左男頭部、身體砍殺,在他額頭砍出15公分血痕,渾身是傷血流滿地,幸好左男送醫後撿回一命。方姓老翁被桃園地院依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犯案西瓜刀沒收。

檢方起訴書指出,方姓男子曾在2009年時犯殺人未遂,遭法院判刑6年確定,於2017年6月執行完畢。而在今年2月12日下午1時許,在桃園市中正公園一邊喝著酒、一邊與認識不深的左姓男子下象棋,不料過程中發生口角,方男不滿左男先將他壓在地上,方男起身後竟回去拿西瓜刀,朝左男頭頂、身體狂砍,當場血流如注,方男遂逕自離去。

路人見狀連忙報警,左男受有前額15公分撕裂傷,右手深部肌腱撕裂傷8公分、右大腿撕裂傷15公分等,滿地鮮血,警方也緊急將方男追捕到案,酒測值達0.41毫克。

根據判決,法官認為2人並無深仇大恨,方男僅因細故就持刀砍被害人,助長社會暴戾風氣、實有不該,且方男前有殺人未遂遭判刑,甫於2016年3月縮短刑期假釋出監,2017年6月假釋期滿,視執行完畢,考量方男坦承犯行,依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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