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謊稱自己是亡魂附身弟弟身上,恐嚇少女自拍裸照,若不從就要害死弟弟。(示意圖/翻攝pixabay網站)
記者黃資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郭姓男子為了報復16歲少女,自稱是被她害死的鬼魂附身親弟,逼少女照指令拍攝裸照,否則鬼魂怨念無法消失會殘殺親弟,最後郭男共得手13張裸照、8段猥褻影片。高雄地院依以脅迫及詐術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7年6月。
判決指出,郭男與少女小琳(化名)生活圈有部分重疊,因而知道小琳這個人,某日他認為小琳無來由的瞪他,想起自身過往被霸凌的經歷,決定對小琳展開報復。
去年10月9日晚間11時許,郭男創了一個暱稱「小翔」的帳號,向小琳傳訊息表示,由於小翔先前遭小琳封鎖臉書好友而自殺,現在化為鬼魂附身在小翔弟弟身上。
之後郭男便以小翔弟弟的身分陸續傳訊恐嚇小琳「我哥現在已經要附身我了...我在不讓他附身...我會成為第二個死掉的」、「你要配合著跟他聊還有拍..不然我會出事情...廟方說的...他說哥哥怨恨很重。」下秒再轉為已附身在弟弟身上的小翔「你能先想辦法給我看一下嗎...性感的...裸露的...現在拍...你為什麼就不能陪陪我...明天陪朋友...我就死的那麼不重要嗎...」
眼看苦肉計行不通,郭男改為憤怒口氣「你要殘害弟弟是嘛」、「弟弟現在已經夠痛苦了」、「脫掉的快點喔,不然你就會看到弟弟倒在路邊」、「不給就這樣子我去害死他」、「折磨完我要去反噬他」,又說爸媽會向小琳提告,信以為真小琳不得已傳送了一共13張裸露胸部及下體的照片、8部撫摸下體猥褻影片。
而郭男得知小琳起疑,還把事情告知父親後,他另外使用新的帳號聯絡小琳表示想要見面談和解,父女倆察覺有異,遂報警處理,警方前往郭男住處搜索後,扣得存有裸照的手機。
郭男辯護人主張,郭男犯案時年僅18歲,患有憂鬱症,智能偏低,父母均有疾病在身,尚需幫忙維持家計,請求酌減刑責。
不過,經檢視對話紀錄,小琳多次求情「放過我可以嗎、能不能停下來了、拜託你」,但郭男收下裸照後,還變本加厲下令要小琳「掰開、用手去摸他」拍攝自慰、脫衣影片,讓小琳承受極大恐懼不安。
法官審酌,郭男早在去年6月以類似手法恐嚇未成年少女拍裸照,經判決宣告緩刑5年,卻在緩刑期間4個月後再犯,難認郭男有任何可憫恕之情形,依法重判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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