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示警移工街友遭詐騙集團利用 點名3部會宣導不足應檢討改進

▲▼監察院,監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彈劾,糾正案,行政機關,國定古蹟,原台北州廳,森山松之助。(圖/記者李毓康攝)

▲監察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監察委員張菊芳、郭文東、施錦芳、葉大華調查人頭帳戶案,發現司法程序應該多強化對脆弱處境者的敏感度,以及移民署、勞動部、衛福部對移工與街友的宣導尚有不足,應該檢討改進,以免帳戶遭詐騙集團不法利用。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0日通過張菊芳等人所提的「據訴,為各級法院對人頭帳戶詐欺案件之行為人,論罪標準不一,肇致經濟能力、智識等條件較差者,頻遭羅織入罪,涉有不公等情」調查報告。

監委指出,人頭帳戶詐欺案件的行為人在網路上看見求職、貸款等訊息而與不知真實身分者聯繫後,依其指示寄送或交付金融帳戶的存摺、提款卡及密碼給指定者,讓詐欺集團將該帳戶作為被害人匯入款項之用並予提領。

監委說,檢警機關在被害人報案後,僅能從匯款紀錄查知人頭帳戶的申辦名義人,此時該帳戶名義人就可能被追究幫助詐欺的刑事責任。

監委建議,司法程序應該多強化對脆弱處境者的敏感度,例如智能障礙、自閉症、外籍移工、街友等,在尊重個案檢察官偵查核心及法官獨立審判的前提下,供偵審機關參考,以強化對脆弱處境的敏感度,維護弱勢人權。

監委提到,移民署、勞動部、衛福部對移工及街友的宣導不足,應該檢討改進,外籍移工抵達我國後通常會有申辦行動電話、金融帳戶的需求,司法實務上時有發生其所申辦的電話、帳戶被詐騙集團不法利用的案例。

監委認為,金融機構在提醒申辦客戶及宣導仍有不足,金管會應該評估具體措施,以免民眾的金融帳號成為人頭帳戶,建議金管會加強透過各種管道、方式或與其他機關合作宣,導讓人更有感的案例。

監委也提醒,提供人頭帳戶的行為人,因為被騙匯款至該帳戶的被害人可能分處不同縣市,受理報案的警察機關及偵查的檢察機關也分屬各地,對該行為人而言需到處應訊,如果管轄權未統一,對其程序保障有所不足。

監委表示,有些民眾的帳戶、密碼等遭到詐欺集團詐騙、冒用、盜用等,經被訴詐欺罪幫助犯,甚至一般洗錢罪幫助犯,人頭帳戶案幫助犯意的認定衍生爭議,學者專家建議可以修法改善,希望提供相關機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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