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蔡清祥強調「我是執法人員,一定會依法處理。」(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明德外役監逃犯林信吾犯下殺警重案,震驚社會。外界批評法務部死刑執行太慢,但法務部長蔡清祥回應,38名死刑犯全都有阻止死刑執行的事由。他26日再度重申,「我是執法人員,一定會依法處理。」另外有媒體說他主導修法增訂死刑「保命符」程序,蔡清祥也一併澄清。
對於是否執行死刑?蔡清祥26日明確表示,「死刑的執行,只要法律程序的完備,可執行的法務部會依法執行,我曾批准執行過2位,我是執法人員,一定會依法處理。」
另外媒體報導,提到法務部在2020年7月修正執行死刑規定,「增訂應審核有無聲請大法官解釋程序在進行中等事項,都是在蔡英文總統連任後、蔡清祥部長任內所為。」蔡清祥也澄清,絕非如此:「《執行死刑規則》雖然在2020年修正要審核再審、非常上訴、大法官解釋,因為《監獄行刑法》要求要訂執行死刑的相關規定,於是沿用《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此要點早在1999年訂定,2005年修正時就把聲請大法官解釋納入審查,不是2020年《執行死刑規則》修訂時所創設。」
依照法務部關於死刑執行的法規命令《執行死刑規則》,如果死刑定讞的被告有「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再審」或「非常上訴」程序進行中,就不得執行死刑;這也被法界人士戲稱為死刑犯的「保命符」。而實務上,因人權團體的干預,只要死刑犯最高法院判刑定讞後,人權團體即發動律師團撰寫聲請再審、非常上訴,或向司法院大法官請求憲法審判,就是發動「保命符」程序,以阻止死刑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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