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男子和人妻上旅館,事後被告性侵和侵害配偶權,他拿出2人LINE對話表示那天不舉,只有打手槍。(示意圖/Pakutaso)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男子阿傑(化名)和人妻小莉(化名)上旅館,事後被小莉告性侵,小莉的丈夫也告他侵害配偶權求償100萬。阿傑喊冤說,那天他不舉,只有打手槍射在外面,事後小莉跟他索取40萬他不給,才被告性侵,質疑被仙人跳。法官認為,性侵一案已被檢察官調查不起訴,不過阿傑仍侵害配偶權,需賠小莉丈夫40萬元,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小莉的丈夫控訴阿傑明知小莉已婚,前年5月24日在汽車旅館卻不顧她意願對她強制性交,侵害他配偶權,求償100萬元。
全案審理時阿傑喊冤,他和小莉認識後,小莉一直用言語挑逗他,那天他和小莉到旅館,因為無法勃起,只有進去一點點,並用手摸她的胸部和下體,最後只能自慰射在她的腹部上。
阿傑也提供LINE對話紀錄佐證,小莉於隔天傳送避孕藥照片給他,說「1盒600事後避孕藥~T.T~你不會負責」,他還回「沒在裡面,哪裡需要」、「只有第二次才有」,阿傑表示,過2天小莉質疑他是否要真心交往,跟他要40萬元,因為他不給就被告性侵,他懷疑自己被仙人跳了。
法管檢視2人訊息,發現小莉在上旅館前,就常傳訊息給阿傑說「明天可以陪我一天嗎,想拋夫棄子一下」、「你有七情六慾我也有,心中想跟你上床想了好多次,能得到你的呵護更是我最大的期待」,顯然和阿傑有感情基礎,並表明想發生性行為。
另外,在2人上旅館後,小莉又追問阿傑「你不是真心,你要如何證明你是真心的?」,阿傑也回:「把肚子切開看一看」、「躺平著,隨便妳檢查」,後來小莉沒接到阿傑訊息,也不斷撒嬌說「心裡很難過,真的很想你,為何你不讀我的LINE?我就已經沒人能訴苦了,別不理我啦,你說過要照顧我的~T.T~」,對話親密,難認阿傑有對小莉性侵。
法官認為,小莉雖事後向阿傑要求40萬元,但無其他仙人跳相關證據。另小莉針對在旅館之事,對阿傑提起性侵的控訴,經檢察官調查已不起訴。不過阿傑雖無強制性交,仍與小莉發生性行為,案經上訴到台灣高等法院,阿傑要陪小莉的丈夫30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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