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宿舍當「砲房」!女大生帶15歲小男友築愛巢 狂戰28回懷孕了

▲宿舍。(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一名女大生在暑假期間將15歲男友帶到女生宿舍住,最後因懷孕遭男方家人報警處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資真/高雄報導

一名林姓女大生與15歲少年交往,期間把小男友帶回學校宿舍住,還當作「砲房」使用,交往7週以來狂啪28次,結果林女懷孕,小男友向家人商討墮胎對策事情才曝光。橋頭地院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共28罪,各處2月,合併執行10月,宣告緩刑3年。

判決指出,這名21歲的林姓女大生與15歲小男友自2020年7月初開始交往,由於正值暑假,小男友瞞著家人逃家,與林女同居在大學女生宿舍裡,並以每週4次的頻率在宿舍裡嘿咻,共計28次,直到林女發現自己懷孕後,跑去跟小男友討論墮胎一事,男友不知所措下跑去跟母親求助,母親卻氣得報警。

而林女曾一度辯稱,會發生關係是遭到男友強暴、脅迫,但法官認為,兩人的性交次數眾多、頻率非低,如果真的是遭到強迫,應該向宿舍管理員或宿舍內其他同學求助,而非繼續同住;且林女曾帶男友回彰化老家,而男友當時被家人通報為失蹤人口,並在彰化尋獲,依照上開情形可見並未有強制性交的事實。

橋頭地院審酌,林女明知少年當時未滿16歲,卻多次發生關係,影響其身心健全發展,考量林女最終也決定墮胎,案發後也與少年分手斷絕聯繫,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共28罪,各處2月,合併執行10月。

此外,林女經診斷其患有「邊緣性人格違常」及「雙極情緒障礙」,此精神症狀會嚴重影響其對現實的詮釋及價值認定,使其容易快速的和異性建立親密關係,但事前和事後對於事件的感受和評價,可能完全相反,其自身並不認為自己矛盾,由此可知林女先前會否認犯行,應是受到疾病影響,又少年也當庭表示原諒林女,宣告緩刑3年,應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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