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8月16日清晨台北捷運板南線發生首宗松鼠咬傷人案,一名女乘客搭乘板南線忠孝新生站月台候車時,突然遭一隻松鼠爬上身並咬傷右腳後膝處,所幸遭咬女子就醫後並無大礙,飼主對自己未妥善看管好寵物行為深感抱歉、並願意賠償就醫費用及其他損失。
▲女乘客遭松鼠咬傷,捷運警察獲報後到場處置。(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北市捷運警察隊第三分隊警員陳信君、榮联慶當時擔服巡邏勤務,接獲通報忠孝新生站有旅客需要協助,陳員等2人到場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後,發現係一名女乘客於該站月台候車時,突然遭松鼠爬上身並咬傷右腳後膝處,旅客趕緊向台北捷運站務人員求助,造成不小騷動。
▲女乘客遭松鼠咬傷,捷運警察獲報後到場處置。(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原來該松鼠飼主從忠孝新生站搭乘捷運,因人潮眾多,攜帶裝松鼠寵物箱遭到擠壓變形產生空隙變大,致使松鼠逃脫。飼主於列車行駛後才發現松鼠不見,立即搭捷運折返尋找、所幸順利將松鼠抓回,這才知道自己飼養的松鼠咬傷其他乘客。
北市捷運警察隊呼籲乘客,乘坐大眾運輸工具,飼主帶寵物上車,須遵照台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如攜帶寵物進入站區或車廂內,務必確認裝載器具是否完固,若寵物不慎逃逸,造成乘客受傷,可能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及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捷運警察指出、另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8款規定「未經許可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處新台幣一千五百元罰鍰」,提醒飼主勿因一時疏忽,造成旅客恐慌,並吃上刑民事官司,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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