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北區29日上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施姓男子與朋友唱完歌後酒駕上路,行經公園路、光大街口時疑不勝酒力,撞上前方停等的白色休旅車。警方獲報到場處理,發現施男酒測值高達0.6,已達泥醉程度,施男辯稱只吃了燒酒雞、沒有喝酒,無論施男是否說謊,酒駕肇事已然是事實,全案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施姓男子酒駕追撞前方停等的轎車。(圖/民眾提供)
台中市第二警分局調查,施姓男子今日上午8時許(26歲)駕駛自小客沿北區公園路往五權路方向直行,撞上前方停等紅燈、由林姓男子(51歲)的休旅車。經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施男酒測值達0.6mg/l,林男無酒駕情事。
根據路口監視器畫面顯示,林男開車行經公園路時,碰上前方一整排停等紅燈的車輛,他遂減速慢行也準備等紅燈,未料號誌才剛改為綠燈,前方車輛開始緩慢前進時,後方突遭施男車輛高速追撞。車禍導致林男車尾凹陷毀損、施男車頭受損,幸林男僅頸部有不適感,無其他外傷未就醫,施男未受傷。
施男向警方辯稱,他早上去北區一家KTV與朋友會合唱歌,過程中吃了一鍋燒酒雞,但沒喝酒,是一時恍神才會撞車。全案警方依規定測繪處理並依法移送偵辦。
▲施男酒駕肇事(右方白車)。(圖/民眾提供)
台中市第二警分局長陳家銘呼籲,酒駕零容忍已是全民共識,為落實防制酒駕政策,中警二分局取締酒駕案件不手軟,本年度迄今已取締559件,居全警局之冠,且為督促相關業者善盡社會責任,只要查獲酒駕案件,必定落實溯源工作,前往該處飲酒營業場所宣導「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酒後代駕」等觀念,雙管齊下,力除「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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