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國中女學生被男友約到摩鐵,和他的同事一起開毒趴,卻慘遭3人輪流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桃園一余姓男子約小林、小陳2名少年到摩鐵開毒趴,其中小林又約14歲的女友小雅(化名)同來作樂,小雅到旅館後服用毒咖啡暈眩,無法站立倒在浴室內,小林卻趁機扶起她,協助小陳性侵小雅,隨後又和余男輪流性侵她。小雅事後向學校老師傾訴此事,由校方通報警方。桃園地院審理,余男犯共同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處4年8月徒刑,林、陳2人則交由少年法庭審理。
判決書指出,桃園某物流業余姓男子於2020年4月25日凌晨3時許,邀約同事小林、小陳2名少年下班後到汽車旅館開毒趴,其中小林又約了就讀國中的女友小雅一同前來作樂。
小雅到場後,先喝下余男已泡好的成分不明咖啡,再乾吞毒咖啡包1包,隨即產生暈眩、全身無力癱軟、意識混亂等徵狀,她走進浴室中找男友小林,卻因體力不支跌坐浴缸。
小陳見狀,向其他2人表示「我想要X她」,小林便和余男分別扶著小雅,由小陳脫下她的褲子性侵得逞,隨後余男和小林也輪流性侵她。小雅醒來後發現下半身裸露,忍了一個星期,才將吃毒、被性侵的事情告訴學校輔導老師,由校方通報警方。
全案審理時小雅證稱,案發當天上午8時45分,她接到男友小林打電話問她「要不要出去嗨」,她到旅館後,服用了毒咖啡,余男還叫她「抖腳隨著音樂嗨」,後來她覺得焦慮,走進浴室找男友,卻整個人暈眩跌進浴缸,男友扶起她,和另外2人脫掉她褲子,輪流性侵她,後來她就斷片沒有印象。
法官比對小雅和犯案3人的證詞,認為3人犯行明確,審酌余男犯後態度不佳,未向小雅道歉或賠償,依共同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處他4年8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另林、陳2人則交由少年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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