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指陳明文護航審判長丈夫調職 高院加碼改判黃越宏須賠60萬確定

▲▼立法委員陳明文 民進黨。(圖/記者屠惠剛攝)

▲媒體人黃越宏稱立法委員陳明文護航他人調職,判賠60萬元確定。(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黃越宏,2017年間在平面媒體及政論節目中,指稱立委陳明文利用管道,讓承審他案件的法官丈夫,從中油的高雄公司調回嘉義,刑事部分黃越宏遭判拘役30日確定。陳明文求償,一審判賠20萬,案經上訴,高院二審31日加碼改判黃越宏須賠償60萬元,全案確定。

陳明文起訴指出黃越宏3次發表言論均妨害他的名譽。其中黃越宏2017年9月間在自己擔任社長的「法治時報」中,先刊出「男立委勾住女縣長脖子起因二審庭長?」的文章,內容提到於「外傳,陳明文利用『英系』以及『立委』的影響力,將陳○○庭長的老公陳○○,從中油公司的高雄廠調回『嘉義 』,讓兩夫妻不用再分隔兩地 」、「再加上『立委』正好可以幫忙調動 」、「對陳明文而言,調動一個中油的員工,從高雄調到嘉義,根本沒什麼難度」、「然後甚至還傳出來說,這個庭長,她的老公在中油,陳立委也影響力,影響到她老公會升遷什麼。」

黃越宏一週後再度於「法治時報」刊出「蔡英文榮登台灣喬后司法風氣恐為之危矣!」的文章,內容提到「負責承審陳明文二審案子的庭長陳OO,她的老公在中油上班,一直派駐高雄,無法回到老婆身邊,老婆陳OO庭長則是一直住在嘉義,夫妻兩人分隔高雄嘉義兩地,結果,非常巧合的是,陳OO開始承辦陳明文案件之後,她老公的調動與升遷都開始順利了起來。這種『巧合』會讓『司法公信力』再次暴跌。」

另外黃越宏也在首度刊出文章後,就在政論節目上發表言論,提到「因為陳明文,最近的官司要宣判,他的官司在司法界,也傳出很多聲音出來,其中就是目前在負責他的案子,他有一個案子現在在二審,9月26日要宣判,這個負責的庭長叫陳OO……這官司在審判過程中,有很多可議之處……所以就有很多司法界的傳聞,告訴我說,小英身邊的人,利用他的影響力,這樣影響官司,然後同期同學,又剛好在一起,辦這個案子,然後甚至還傳出來說,這個庭長,她的老公在中油,陳立委也影響力,影響到她老公會升遷什麼。」陳明文因此提出民刑事訴訟。刑事部分,黃越宏被判處拘役30日定讞。

民事部分,陳明文求償200萬元,一審判黃越宏須賠償20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認為黃越宏首度刊出的文章,依卷內證據資料難認與事實相符,又難認黃越宏已盡合理查證之義務,並無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且客觀上已侵害陳明文之名譽,這部分賠償有理。經過重新審酌雙方身分、財力後,高院加碼改判黃越宏須賠償60萬元,全案就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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