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高雄市左營一名田姓警員今年1月6日晚間在街上巡邏時,發現一名60歲蔡姓男子騎車違規遮掩車牌進而上前攔查,不料才剛靠近就聞到濃濃酒氣,蔡男下車後不願配合,甚至從坐墊內拿出斧頭威嚇,還步步朝員警進逼,最後被警員持警棍、辣椒水壓制帶回派出所,經檢驗後酒測值達每公升0.82毫克,橋頭地院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5個月徒刑;又犯攜帶兇器犯妨害公務執行罪,處6個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事件發生在今年1月6日晚間8時40分,田姓警員在左營文自路、曾子路口巡邏時,發現60歲蔡男騎著違規遮蔽車牌的機車,進而上前攔查,過程中發現對方渾身散發酒氣,蔡男下車後不滿員警要開罰單,竟然從機車坐墊內取出斧頭,接著不斷朝田員步步逼近,他隨即喝令其將武器放下,並以無線電請求支援。
▲警方攔查擋住車牌酒駕的男子,對方卻拿著斧頭下車逼近員警並作勢揮砍。(圖/記者吳奕靖翻攝,下同)
田警眼見對方仍不停止,趕緊對空鳴3槍威嚇,所幸此時支援警力抵達,他最後以警棍、辣椒水壓制蔡男並帶回,經檢驗後酒測值為每公升0.82毫克,訊後依妨害公務等罪嫌偵辦。
法院調查發現,蔡男在2018年間也因酒駕被判刑2月,併科罰金2萬元,在同年7月易服勞動執行完畢,又在5年內再犯,構成累犯,而且蔡男又攜帶凶器意圖妨害公務,認為依法應該要加重其刑。
橋頭地院審後認為,政府宣傳酒後不駕車不遺餘力、也經媒體大肆播送,但蔡男明知酒駕危害仍執意上路,不僅違規遮擋車牌、又不滿員警開單,就持斧頭逼近並作勢揮砍,此次是第3度被抓酒駕仍不知警惕,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累犯,處5個月徒刑;又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犯妨害公務執行罪,處6個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8個月,可易科罰金1千折算1日,斧頭沒收,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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