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選舉台中7參選人廣告看板被破壞 警:涉選罷法可處5年徒刑

▲▼年底三合一改選在即,有7名參選人旗幟被割破,警方已查獲最高可處2年徒刑。(圖/市議員楊典忠提供,下同)

▲▼年底三合一改選在即,有7名參選人旗幟被割破,警方已查獲最高可處2年徒刑。(圖/市議員楊典忠提供,下同)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市長、市議員和里長選舉進入倒數階段,台中市各重要路口都豎起競選旗幟和看板,台中警方至今已逮捕7件破壞參選人看板的案件,有人因政黨傾向,有人不爽特定人,有人只是純粹手癢,警方都依毀損罪送辦,最低500元罰金,最高2年徒刑;警方呼籲,若是多次破壞同一參選人,企圖影響選情,則改依違反選罷法可處5年以下徒刑,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年底三合一改選在即,有7名參選人旗幟被割破,警方已查獲最高可處2年徒刑。(圖/市議員楊典忠提供,下同)

今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在11月26日舉行,各參選人陸續到選委會、各區公所登記,也展開各種競選活動,為了爭取曝光提高知名度及推廣競選政見,大街小巷都可以看到競選看板或競選布條。

台中市刑大至今已接獲7件競選看板旗幟被破壞的案件,包括市長、市議員和里長參選人都有,7人都已逮捕並依毀損罪嫌送辦,毀損屬告訴乃論,參選人如果提告,依違反刑法第354條毀損罪,可處2年以下、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警方強調,若是針對特定參選人多次破壞,有妨害競選之虞,則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8條,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中市警察局長蔡蒼柏強調,警方將秉持「保障合法、取締非法、防制暴力」等原則,不容以暴力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干涉選舉活動,達成「投票前平安、投票日平順、開票後平穩」三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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