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綽號阿道的65歲老翁,先是強襲花花的胸部得逞後,再強迫她打手槍。(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綽號阿道的65歲老翁,20年前曾在公園唱歌時認識一名女子花花(化名),2人在20年後重新連絡上,不料阿道竟趁在花花家聊天時,對著花花表示,「你的胸部那麼大」,隨後不顧花花掙扎,強襲花花胸部得逞,更強迫花花幫他打手槍,讓花花氣得怒對阿道提告。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阿道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起訴書指出,65歲的阿道20年前於公園唱歌時結識識女子花花,之後2人未再聯絡;直到去年2人因故再重新連繫上,並進而得知花花有尋找工作等經濟上需求,阿道便趁機藉此前往花花住處拜訪。
阿道前往花花住處拜訪後,先是趁機尾隨花花進入房間,並將房間房門關至最小,僅留一條小小門縫,隨即便對花花伸出魔爪,不顧花花反抗,強襲花花胸部得逞後,再強迫花花幫他打手槍得逞,並對著花花表示,「你胸部那麼大」。
而花花被害後也強裝鎮定,其為保全證據,故作鎮定拿衛生紙擦拭阿道的下體;事後,阿道還不慌不忙的穿好褲子,再使用花花放在房間內的刮鬍刀刮鬍子,隨即慢悠悠地離開。花花見狀則立即拿著證據報警提告。
偵訊時,阿道則坦承全部犯行。台中地院審理後,審酌阿道竟為滿足己身慾念,違反花花的意願對花花猥褻得逞,衡量其事後坦承犯行,並與花花達成調解,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阿道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接受2場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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