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張姓被害人於臉書向不詳集團借貸20萬,因無力償還遭債主,遭王等3嫌帶到北投某旅館囚禁。(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詐騙新招!張姓被害人於臉書向不詳集團借貸20萬元,因無力償還,遭債主派王姓等共3嫌帶到北投某溫泉旅店囚禁,期間要求提供帳戶、網銀,但3嫌發現其帳戶停用,即恫嚇「若不叫朋友提供可用帳戶,就摘你器官!」所幸張男趁隙向友人求救,警方獲報後展開救援,更救出另外2名遭囚被害人,全案訊後依妨害自由等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上月28日張姓被害人(21歲)被帶到旅店內,期間遭要求提供帳戶、網銀,使用帳戶期間不得離開旅館,但3嫌發現其帳戶已停用,立刻與上游集團討論,過程中不斷提及摘除器官藉此恐嚇張男,並要求張男聯繫朋友提供可用帳戶,張男趁隙向友人求救。
▼警方抵達溫泉旅店發現張姓嫌犯及張、蘇2名被害人。(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警方8月29日抵達旅店後,當場見張姓嫌犯(34歲)正要帶走另名蘇姓被害人(60歲)離開房間,隨即逮捕,但張姓被害人又表示房間還有一個被害人,警方立即要求房內犯嫌開門,但遭拒,為顧及房內被害人生命安全,只好破門強行進入,當場查獲王嫌(30歲)、陳嫌(25歲),一旁還有33歲黃姓被害男。
警方更在現場查扣電擊棒、毒品海洛因2包、安非他命7包、毒品k他命1包、手機4支、提款卡、金融卡、信用卡、存摺、筆電等相關證物。
▼王嫌等受上游集團指示,收受欠債被害人的帳戶,並在操作洗錢期間控制行動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據悉,王嫌等3人都有多次詐欺、傷害、毒品等前科,以每天7000元左右租該溫泉旅店一間房,而3名被害人在外積欠許多債務,在網路上找到該集團表示可以幫忙「協調債務」,但代價就是「來旅店住幾天且交出帳戶」,蘇男則是被囚禁3天,期間都被以電擊棒恐嚇。
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高玉松指出,王嫌等3人受詐欺集團所託,承租旅店房間,收受透過網路想解決自身債務被害人交付帳戶,並在帳戶操作洗錢期間,控制被害人行動,以確保洗錢過程不會發生黑吃黑情事,嫌犯等人每交出一個控制一個帳戶持有人,供集團安全洗錢一日,即可獲取8000元報酬,全案訊後依妨害自由等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王嫌以5萬交保、陳、張各1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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