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鄭寶清登記參選 民進黨10日內開鍘:應予除名處分

▲▼鄭寶清。(圖/翻攝自Facebook/鄭寶清)

▲前立委鄭寶清今登記參選桃園市長。(資料照/翻攝自Facebook/鄭寶清)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針對前立委鄭寶清登記參選桃園市長,民進黨發言人謝子涵1日回應,依照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以及「紀律評議裁決條例」如有黨員違紀參選,將由中央評議委員會於10日內從嚴議處,應予除名處分。

謝子涵表示,民進黨的提名制度行之有年,由全代會透過民主程序通過提名制度,並由主席蔡英文召集黨內最有公信力、最有選舉經驗的成員組成選對會來討論人選,當初在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宣布退選時,選對會當時就有用黨內民調作為主要參考,最後一致同意徵召立委鄭運鵬代表民進黨參選桃園市長。

謝子涵表示,民進黨上週進行桃園市對比式民調,鄭運鵬更遠遠領先鄭寶清高達10%,顯示鄭運鵬是民進黨內桃園市長最強候選人。

謝子涵表示,依據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十二條,違紀參選者或不參選者,第三條第一、二、三類,逕由中央評議委員會,同條第四、五類逕由縣市黨部評議委員會於候選登記截止後,十日內從嚴議處;根據「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十二條,本黨黨員未經提名違紀參選者,應予除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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