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紐約市警察韋伯斯特(身穿紅色外套者)在去年1月6日的美國國會暴亂中襲警。(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吳美依/綜合報導
前美國紐約市警察韋伯斯特(Thomas Webster)參與去年1月6日的美國國會暴動,並且被拍攝到憤怒襲警,儘管他辯稱此舉為「自衛」,1日仍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成為這次示威事件迄今刑期最重的被告。
CNN報導,現年56歲的韋伯斯特曾在海軍陸戰隊服役,根據法庭播放的影片證據,他身穿紅色外套,對著華府警官拉斯本(Noah Rathbun)憤怒揮舞金屬旗桿,接著跨過路障,用拉斯本的警察頭盔帽帶勒住對方脖子,因為相關一系列行為,在去年5月被判處6項罪名全部成立,其中5項都是重罪。
▲韋伯斯特辯稱這些行為是自衛。(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韋伯斯特出庭時聲淚俱下,請求法官「寬恕」自己那天「沒有自制的勇氣」,「我再也無法用同樣的方式看待我的孩子。他們現在看待我的方式改變了,我一直都是他們的英雄,直到1月6日。」他也轉過身向旁聽的拉斯本警官致歉,不過僅說了一句「我很抱歉。」
檢方指出,被告帶著警隊配置的槍械及防彈衣前往國會大廈,而法官梅塔(Amit Mehta)也直言,「韋伯斯特先生,直到你來了,一切才亂了套。我每次看(影片)都仍感到震驚。沒有人推你,你自己跑過去了。」她指出,韋伯斯特的證詞與實際拍攝畫面多處相左,去年5月的自衛證詞「不可信」、「根本就是在幻想」。
▲韋伯斯特憔悴出庭。(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韋伯斯特的辯護律師門羅(James Monroe)坦言,被告的行為是「毫無疑問應受譴責的暴力」,因此該為「這幾秒鐘的愚蠢」被判刑,但同時也是一個「非常體面正派的人」。他責怪前總統川普及共和黨人讓韋伯斯特及「其他得體守法的人」與美國同胞作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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