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獲選百大名醫的療養院副院長和許姓女教授發展婚外情,經妻子吳女向許女提告,法官判許要陪70萬元。(圖/截自療養院網站、大學網站)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南部一名曾獲選百大名醫、在療養院擔任副院長的人夫,爆出與同院研究倫理委員會委員、某大學許姓女教授發展婚外情,副院長甚至還強逼結縭20餘年的吳姓妻子離婚,導致妻子為此身心崩潰,在短短2個月內暴瘦15公斤,後被法官判不准離婚,副院長再提上訴審理中。吳女也向許女提告求償300萬元,法官認定許女侵害配偶權,應賠7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內容指出,該名副院長與妻子於1997年結婚,婚後育有一男一女,夫妻倆都在南部某療養院服務,2019年結婚紀念日前,副院長還溫柔地表達對妻子的情意,妻子的皮包裡也一直收著丈夫在醫院服務時手寫的愛的卡片;豈料看似美滿幸福的婚姻卻瞬間變了調。
2020年4月,副院長突然向妻子表示,「上天的安排,緣分盡了、想一個人自由自在」等語,希望能夠離婚。面對丈夫突如其來之舉,吳女無法接受、也不能理解,甚至事後副院長還不斷逼迫、催促妻子盡快簽署離婚協議書,導致吳女每每想起都哭到不能自已,撕心裂肺、無法吃也無法睡,體重在短短2個月內暴瘦15公斤。
吳女不堪精神折磨,懇求副院長給予安眠鎮靜劑亦遭拒絕,最後只好自行前往身心診所就診,在好友與2個孩子的支持下,情緒才逐漸穩定,當時副院長提出的離婚訴訟,法官也認為他「可歸責之程度較高」判敗訴,吳女又向許女提告,求償400萬元。
吳女表示,早在2020年3月下旬就察覺副院長有異,大熱天的不但衣服包緊緊,晚上還發現他脖子上有疑似「種草莓」的不明吻痕,詢問後副院長閃爍其詞、行為怪異,當時她就直覺有鬼;且隔天早上在餐桌上,還看到副院長手機突然跳出LINE通知,署名是「小明」,她困惑點開,卻看到「我的寶貝老師〜每天好好吃,好好睡,精神飽滿和清朗,身體健健康康」、「我有老師的關懷,我現在每天早上在充滿愛的氛圍中醒來,幸福的,有意義的過一天」、「我的老師,每天想到我的關懷,也要充滿幸福與愛喔!」等極度曖昧訊息,令吳女當場震驚到全身發抖,明明副院長就與許女熟識,但卻欲蓋彌彰將其暱稱設為「小明」。
吳女指控,從2020年4月20日起,許女每日與副院長以LINE熱線通話2-3小時。6月底副院長就從家裡搬出去,另行在外租屋,並對她和兒女隱瞞實際居所。許女則頻繁出入副院長租屋處並留宿,兩人互動曖昧,形同同居情侶。2人還在同年10月22日至25日搭火車到花蓮、台東旅遊,並於火車上親密互動、依偎飲食,並擁抱入睡,到花蓮後並由副院長租車,投宿於花蓮遠雄悅來大飯店、地景澤行館飯店同床共宿。
吳女控訴,她和副院長結婚已約24年,期間彼此相互扶持,縱使工作繁忙,2人仍會抽空安排與家人、朋友相聚出遊,婚姻關係甚是甜蜜,然被許女介入婚姻,導致她家庭破裂,她要求償400萬元。
許女則全盤否認不倫戀,稱火車上親密互動照片非她本人,到副院長租屋處,是為了進行共同研究計畫,並沒有留宿,且她從大學時就在澳洲求學,習慣以「寶貝」、「親愛的」、「dear」稱呼同事、學生及友人,她雖曾於副院長在群組年終留言感謝成員辛勞時,於下方留言「寶貝,心想事成」,但只是手殘誤傳,也立即收回訊息。
法官審酌後認為,許女和副院長一同搭乘火車至花東,之後租車同遊共宿花東4天3夜為事實,另雖無法證實有同居事實,但足認二人頻繁於夜間孤男寡女同處一室,認為2人已逾越男女單純友情交往界線,判許女應賠7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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