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岡山警分局鳳雄派出所員警8月28日上午9時許,巡邏行經燕巢區角宿路時,見一名賴姓男子(42歲)騎車逆向行駛並抽菸,將他攔下後,發現賴男酒味濃厚,經酒測後酒測值高達0.24毫克,警方發現賴男已經是第3次酒駕,不但罰款還要吊銷駕照。
▲賴姓男子叼煙騎車還逆向被攔下盤查。(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賴男的酒測值超標。(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警方表示,當時員警聞到賴男身上充斥的酒味後,便詢問賴男有無酒駕,而賴男也很乾脆地坦承,大概50分鐘前有喝了1瓶啤酒,應該不會超標,員警隨即施予酒測,測得酒測值0.24毫克,分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款及第35條第1項第1款、第9項等規定,舉發賴男逆向行駛、酒後駕車等2項違規行為,分別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及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機車牌照2年。
另外賴男騎車抽菸的違序部分,警方也會將蒐證情形,函請相關單位進行裁罰。
警方調查,這次是賴男第3度酒駕,前2次分別於2001年間、2016年間遭警方查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規定,酒駕、拒絕酒測累犯認定由5年延長為10年,如10年內酒駕或拒絕酒測二次以上累犯者(從108年7月1日起算),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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