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網路平台為新聞付費」 蔣萬安推議價法草案:讓媒體人抬頭挺胸

▲▼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圖/翻攝自Facebook/蔣萬安)

▲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圖/翻攝自Facebook/蔣萬安)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為解決數位平台使用新聞內容吸引流量、卻未付費情形,國內學者聯合提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對此,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表示,政府應儘速推動立法,要求大型網路平台向數位內容產業支付內容授權費用,他也提兩點建議,包含放棄《數位內容中介法》、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讓媒體人抬頭挺胸,為新聞自由努力、為追求真相奮鬥!」

有民間團體在昨(1日)記者節提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法案內容強調「給予充分談判空間」與「以仲裁決定最終給付金額」兩大元素,若跨國數位平台透過轉載方式,利用新聞媒體發布於網際網路的報導內容,不論僅篇幅一部分或全部,包含報導中少數文字、圖表、照片或縮圖的簡短轉載或摘錄,無論長短,都屬此法強制議價範圍內,平台應付費予新聞媒體。

蔣萬安指出,網路平台用新聞吸引流量賺廣告費,卻從不向內容生產者付費,「這樣合理嗎?」,蔣表示,昨天是記者節,是一個紀念言論自由、發揚媒體求真精神的日子。但昨日卻傳出兩家重要媒體虧損,甚至停止更新的消息,對記者節形成莫大的諷刺。

蔣萬安表示,隨著大型網路平台進入台灣,網路成為傳播新聞的最重要媒介;搶發網路快訊、即時推播,讓記者無時無刻都要待命。社群網站的滲透率早就超越了任何一家媒體公司,也榨取了內容生產者外溢出來的大部分經濟價值;根據台大學者研究,地方新聞人力25年來減少6成、報紙傳統廣告收入衰退9成,「未來媒體要怎麼活下去?」

蔣萬安表示,在部分歐盟國家以及澳洲等20多國,努力要求Google和Facebook為新聞付費,讓媒體有新的轉機跟生路;Google在今年5/11宣布與300家歐盟新聞業簽訂協議,同意付費給新聞媒體。Facebook同樣願意支付費用給法國報社,而台灣政府卻毫無動作。

蔣萬安指出,台大新聞所林照真教授、政大法學院王立達特聘教授等學者聯合提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並建議由數位發展部為主管機關,但卻傳出執政黨對這個議題冷漠以對,讓新聞從業人員寒心。

蔣萬安表示,台北是數位內容產業的集中地,自己身為首都市長參選人及立法委員,「我要求政府儘速推動立法,要求國際大型網路平台向數位內容產業支付內容授權費用。」

對於相關法案,蔣萬安也提出兩點呼籲,包含:

第一,NCC早日放棄推動《數位內容中介法》這種傷害媒體自主以及言論自由的惡法

第二,數位發展部應該即刻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

蔣萬安指出,只有健康的媒體環境,才能讓媒體人抬頭挺胸,「為新聞自由努力、為追求真相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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