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遭到網友性侵,結果因為有好感,聽到對方告白,心中還覺得相當開心。(示意圖/免費圖庫LibreStock)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女研究生小花(化名)與許姓網友相約見面,沒想到竟遭對方性侵,原先以為愛情降臨,事後許男失聯,小花感覺不對勁,上網一查才知道,許男竟是慣犯,崩潰報警提告。台中地院審理後,依照強制性交罪,判許男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花在台中某大學就讀研究所,2021年間透過交友軟體與許男認識,後來因為發生車禍、跟男友分手,因此心情不好。當時許男以探病為由,深夜與小花相約在某宮廟的廣場見面。
沒想到,聊天聊到一半,許男突然親吻小花,接著又動手動腳,不顧小花反對,強制性侵得逞。不過,小花遭到性侵後,雖然腦袋一片空白,但因為當時對許男有好感,許男完事後又對她告白,讓她心裡還覺得相當開心。
▼事件發生當下,小花腦中一片空白,但因為對許男有好感,聽到對方完事後的告白,還覺得相當開心。(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事後許男失聯,小花遲遲找不到人,發現事情不對勁,上網一查姓名,才知道許男竟是慣犯。對此,許男則辯稱,當天他與小花第一次見面,2人有聊天、擁抱與親吻,並沒有發生性行為,事後還一起牽手離開該間宮廟,跟被性侵的狀況應該不同。
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小花坦承對許男有好感,意味著2人應該沒有過節,也沒有動機誣陷許男。此外,法官還說,小花遭到侵犯後,向學姐求助,也有接受心理輔導,過程中的證詞、情緒反應也證實事件的可信度。
法官表示,因為每個人遭遇事故時的反應方式、因量大小及社會經驗有所不同,儘管旁邊就是民宅,小花可能也來不及呼救,因此依照強制性交罪,判許男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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