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塵封13年「結案報告書」被爆抄很大! 張善政4字回應了

記者莊智勝/桃園報導

國民黨桃園市長參選人張善政遭週刊踢爆抄襲爭議,指出張2009年的農委會研究案結案報告書中有嚴重抄襲情況。對此,張善政今(5日)回應,表示根據《著作權法》第50條、第52條,「它都已經容許合理的使用,所以不是抄襲,也不是剽竊,是合理使用,在著作權法裡面,定義是『合理使用』。」駁斥抄襲一說。

▲台灣民眾黨桃園市長參選人賴香伶指稱,看過合約當中指出寫不得抄襲瓢竊;國民黨桃園市長參選人張善政回應,計畫是引進國外的新資訊,這不叫抄襲,跟合約上講的抄襲是兩回事。(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國民黨桃園市長參選人張善政。(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張善政遭週刊爆料,擔任主持人3年期間的研究案中,最後一年、2009年的報告書出現嚴重抄襲,60頁子報告就抄了29頁。

張善政今表示,「這個計畫的目標,就是要報導引進一些國內外的農業電子化新知。那NCC是有一份報告,剛好是跟這個題目有關係,所以我們就去引用。但是我要特別強調這不是抄襲,我剛才在節目上講的說,《著作權法》的第50條、第52條,有興趣朋友可以看一下,我們這個引用是完全合法。」

張善政強調,自己從來沒有迴避提及資料是來自哪裡,報告的名稱也有詳細列出,根據《著作權法》的第50條、第52條,定義就是「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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