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警用機車上用立可白畫字,因警方自行清潔乾淨,獲不起訴。(示意圖/記者洪正達翻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日前深夜經過台北市復興北路時,看到路邊停放1輛警用機車,一時手癢拿起立可白,在坐墊上寫字「台灣製噪」,陳男被警方循線找到時,辯稱只是覺得好玩,被依毀損公物員掌管物品罪移送法辦,但台北地檢署調查時發現,警方已將坐墊上的字跡清洗乾淨,陳男行為並無達到「至令不堪使用」的程度,5日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松山分局警員是在6月22日凌晨3點多時,因防範詐欺集團提領勤務,到台北市中山國中附近的銀行進行巡邏,因巡邏點簽到,必須將警用機車暫時停放在路口紅線,再回到車上時,赫然看到坐墊上被寫了4個白色大字「台灣製噪」。
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找到陳姓男子,陳男到案坦承因為覺得好玩,看到路邊警車就拿出立可白寫字,警方將他依《刑法》妨害公務罪章中,毀損公物員掌管物品罪將陳男移送法辦,但這條罪的構成要件是物品要被破壞到不堪使用,而檢察官調查發現,這輛機車坐墊事後已經被警方自行清潔乾淨,因此處分陳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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