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役監是給予受刑人部分自由,使其習慣自我管理、做好回歸社會準備的地方。(圖/視覺中國CFP)
日前在台南發生令社會震驚的雙警命案,後來爆出原來兇嫌是台南明德外役監逾期未歸的受刑人,因為碰上警方盤查就憤而行兇。而數日後,法務部亦發布花蓮自強外役監有2名受刑人逃逸的消息,令社會對監所管理的信任度降到低點。究竟什麼是外役監?為什麼受刑人還可以返家探親?
協助受刑人接軌社會
監獄不是讓犯了罪的受刑人們接受懲罰的地方嗎?為什麼要給他們這麼多自由?刑罰的作用,除了對這些受刑人曾犯下的不法行為進行懲罰外,更重要的目的在於,希望他們在接受刑罰的過程中,也能改過自新、重新做人。因此,要怎麼讓受刑人在服完刑期後重新與社會接軌,也成為一個難題。
如果讓一個長期被監視、嚴格管理的人忽然得到完全的自由,反而會導致其難以管理自己的生活而無法融入社會,結果只能走回犯罪的老路。外役監就是給予受刑人部分自由,使其習慣自我管理、做好回歸社會準備的地方。受刑人每個月可以有幾天與家人同住,經許可還能返家探視。
不過,並非所有受刑人都有機會到外役監,除了必須經過身心健康狀態的評估,以及獄中各項評量表現的考核外,若曾犯脫逃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累犯、被撤銷假釋,另有保安處分待執行、性侵害及犯家庭暴力罪者,則不得申請外役監。
外役監的問題
外役監制度受到社會批評,就是認為讓受刑人「過太爽」,才會發生讓返家探視的受刑人這麼容易就逃離掌控,形成社會安全的漏洞。
根據矯正署2022年8月23日的統計,近十年從外役監脫逃者總共有49人,其中僅4名是從機關內逃出,其餘45人都是趁返家探親時「逾期未歸」,此次台南殺警案事發第一時間稱「逾期未歸並非逃獄」,也引發各方批評。或許獄方只是想表示此案並非自己管理不當所導致,但這不更顯示出矯正署對於受刑人行蹤根本無法掌控?或許,未來可藉由命受刑人配戴電子腳鐐等裝置方式,確實掌握其狀況,亦不失為一種協助受刑人自我管理的方法。
此外,也常常流傳權貴者可以透過關說讓自己去外役監輕鬆度日的說法。根據民間司改會於2018年提出的資料,於2017年底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受刑人,在三個外役監裡分別佔19%(明德)、23.6%(八德)、20.9%(自強),相對於一般監獄裡的0.8%確實是非常高的比例。
這當然有可能是制度所造成的結果,因為白領犯罪者的脫逃率與再犯率不高,所以也相對容易被遴選進外役監。不過監察院過去也曾指出,矯正署稱審查基準表積分並非唯一標準還會考量其他情形,顯見遴選標準的不透明,自然就難以排除關說的可能性存在。
我國外役監制度還存在著很多問題,但是否該就此廢除?這樣的說法其實也沒什麼道理。回到一開始所提的刑罰的功用,既然改善受刑人的處遇能夠提升其再社會化的機會,若因重大刑案的發生就要廢除此制度,可說是因噎廢食,只是顯然還有很多需要加強的空間。監察院在兩年前就曾提醒過法務部,應檢討改進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未歸的問題,如今問題已浮上檯面,若不趁此時修正,更待何時?(本文轉載自法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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