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妻子迷信,而多年未發生關係,丈夫訴請離婚獲准。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市某大學講師不滿妻子沈迷於韓國「萬民中央教會」,10年婚姻生活中,因為妻子認為性行為不潔,故不願與講師發生關係。講師不滿,起訴要求離婚,一審准離。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還是判准離婚。可上訴。
講師起訴指出,與妻子2006年結婚,但結婚3年後,妻子就沉迷於韓國的「萬民中央教會」,接下來10年期間,每天晚餐後就前往萬民教會參與禱告會等活動,晚上回家時間都很晚,最早也是11點才回家,每週五更通宵禱告至週六凌晨才返家,每年也不定期前往韓國萬民教會總部聚會,全然無心經營家庭。
講師更表示,妻子加入萬民教會後就說性行為是不潔行為,不願發生性行為,所以從妻子加入教會後即未曾發生任何性行為或親密關係,已經長達10年,均嚴重影響婚姻關係。而妻子還經常指責他罪孽深重,並以萬民教會教主加持過的手巾,按壓他的身上說他需要悔改與潔淨。講師因此罹患恐慌症,在2017年搬離妻子。最後講師以長期生活在妻子迷信宗教陰影下,精神上遭到莫大痛苦,逾越夫妻間通常所能忍受之程度,訴請離婚。
至於妻子則反駁,夫妻間感情融洽,雖然加入萬民教會,但2019年間因為萬民教會教主性侵女信徒經法院定罪後,才驚覺受騙並離開。她先前雖加入教會但仍以家庭和丈夫為重,陪伴照料公公進行心導管手術、探望罹癌婆婆、陪同丈夫做心導管及直腸鏡檢查。妻子更說,丈夫擔任大學推廣部的講師後,教課時間自下午1時到晚上10時,週日亦經常在家不外出消費,沒有不願意與丈夫發生性行為。妻子也指責,丈夫2015年參加同學會後,就與幾名女同學過從甚密,雙方婚姻才會生變。
一審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雙方確實婚姻關係難以維繫,判准離婚。妻子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也認定雙方婚姻間確實存在難以維繫的重大事由,再度判准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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