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無照酒駕撞死人,還動手攻擊上門的員警,近日判決結果出爐。(圖/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翁子皓/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李姓男子酒後無照駕駛小客車,違規超速撞死騎單車的林男,他犯後加速逃逸,當警察循線找上門時,他毆打、腳踢員警,甚至掐住對方脖子反抗。台中地院近日判決結果出爐,依酒駕、肇逃、傷害等罪,共判處李男9年7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李男2022年5月28日下午在與朋友喝酒後,要送友人回家,於是無照駕駛女友的小客車,車輛行經神岡區昌平路五段時,因違規超速,且酒精影響注意力下,不慎追撞前方騎腳踏車的林男。
林男所乘的腳踏車遭撞後幾乎解體、變形,他本人也倒在地上,頭部、胸腹部有多處鈍挫傷,當場死亡。李男肇事後,沒有下車查看林男的情況,反而加速逃逸,把車棄置在台中市神岡區昌平路五段巷口後,徒步返回家中躲藏。
豐原分局社口派出所員警循線上門逮人,不料李男竟惡意出手反抗,徒手毆打、腳踢他,甚至還用手掐住他的脖子,造成該名員警頸部擦傷、左側手肘擦傷、胸部挫傷。警方之後派遣優勢警力壓制李男,將他帶回派出所施以酒精濃度測試,測得吐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58毫克,證實酒駕。
近日台中地院判決結果出爐,痛批李男酒駕無照撞死人,肇事後又沒即時援救傷者,甚至還毆打員警,可見他自私且惡性重大,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罪、傷害罪共判處李男有期9年7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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