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師偷吃護理師,正宮蒐集88項偷情鐵證提告求償百萬贏了。(示意圖/視覺中國CFP,下同)
記者戴若涵/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男泌尿科醫師偷吃同醫院的護理師,被同為醫師的老婆抓包,狂列88項偷情跡證求償,內容包括宿舍內牽手、撫摸、擁抱、小三裸胸、2人手腳交纏、趴床等照片,還有搭火車、出國遊玩、同住飯店、全裸泡湯、在清境農場涼亭內的激戰影片,氣得她提告求償百萬。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判人夫與小三應賠償百萬,可上訴。
正宮主張,她與丈夫職業均為醫師,由於2人在不同縣市工作並未同住,但她假日會南下到丈夫宿舍同住,不料,與丈夫在同一間醫院工作的小三,明知丈夫已婚,竟仍多次與其在宿舍、飯店、涼亭等多地,發生接吻、擁抱、摸私處甚至是性行為等舉動,讓她心碎不已,決定向丈夫、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
人夫不否認侵害配偶權,但針對侵權行為的次數爭執,表示妻子提出的88項照片、影片等,有5張是一般合照,沒有過度親密的行為,且妻子這些照片都是趁他在進行手術時非法取證而來。另外,他已在離婚訴訟中被判應賠償妻子30萬元,希望法院能酌減賠償金額。
擔任護理師的小三則稱,人夫主動追求她時,曾自稱雖然有與正宮辦理婚宴,但因婚後不睦,2人並未辦理結婚登記,還出示了配偶欄內沒有姓名的身分證,告知她「我已經把我原本的關係整理完了」,強調自己被欺瞞,是直到挨告到警局製作筆錄時才知道人夫有登記結婚,表示自己是一時意亂情迷墜入情網,才會相信人夫的說法。
高雄地方法院指出,配偶是否違反忠誠義務本質上具有高度隱密性,證據取得非常困難,正宮是為了保全證據才會下載、截圖、拍攝丈夫手機內的影照,取得方式也沒有涉及強暴、脅迫,可採為證據。
法院認為,雖然台灣早已從儀式婚改為登記婚多年,但一般來說,新人公開宴客後通常會登記結婚,沒有登記的人屬於少數,小三主觀上應該可以預見人夫會與正宮辦理結婚登記,且小三經常進出人夫的眷屬宿舍,應該會看到正宮的物品放在裡面。
法院指出,人夫與小三的對話內容曾提及,「不對的時間遇上對的人」、「再怎麼喜歡,你都不屬於我」、「我的身分讓妳辛苦了」等,雖然人夫稱是2人吵架時的對話,身分則是指醫生與護理師的關係,小三不喜歡在職場上的戀愛等,但法院不採信這番說詞。
至於離婚訴訟中,人夫已被判要賠償正宮3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為,該訴訟只針對侵權行為中的15次進行審判,還有其他73次都沒有列入,決定判人夫與小三應連帶賠償正宮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