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竄改發票號碼後拿去超商兌獎,順利得手1000元。(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蔡姓男子發現發票末四碼只差一個字,就可以中獎1000元,於是把發票上最後一碼「0」改成「5」,竟順利騙過超商店員獲得1000元。不過最終被印製統一發票的財政部印刷廠發現,最終蔡男被依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2月,不想被關就得繳交6萬元罰金得不償失。
判決指出,2019年11月25日公布9、10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後某日,蔡男發現他之前在藥局花37元購物的發票後4碼「9435」,與「9430」只差1碼,就可以拿到1000元。
深覺可惜的蔡男,偷偷將最後一碼的「0」改成「5」,於同年12月26日前往超商兌換,結果順利騙過店員,得手1000元。直到發票送至財政部印刷廠,發現號碼疑似被塗改過,經調查確認確定是蔡男所為,將其函送地檢署偵辦。
蔡男偵查時否認犯行,堅稱沒有改發票數字,可能是自己看錯號碼,超商店員自己也看錯,才讓他順利領獎。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自己購物取得的發票,沒有道理不知道有無中獎、對中的號碼為何,因此不採信蔡男辯詞,依行使偽造文書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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