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女子不滿前任交新歡,放火燒毀壽司郎外停放的14台機車。(圖/記者沈繼昌翻攝,下同)
記者黃資真/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呂姓女子不滿前女友跟在壽司郎上班的男同事太好,今年3月29日中午前往壽司郎旁的停車場,將男子機車淋上汽油後點燃,大火直接燒掉14輛機車,又害壽司郎停業3個多月進行整修。桃園地院考量呂女已和店家與車主們達成調解,依公共危險罪判處1年4月,宣告緩刑5年。
此案發生在今年3月29日,呂女與交往多年的女友分手後,不滿前任與翁姓男子太過親密,持2桶8公升汽油,於中午12時許騎車前往壽司郎桃園國際路店旁的停車場,將翁男機車從停車格拉出澆上汽油點火,火勢瞬間燃燒,卻變得一發不可收拾,不只延燒旁邊13輛機車,甚至燒到壽司郎大樓外牆,導致內部廚房、電線、排風管等皆遭燒毀,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14輛機車經過大火後剩下焦黑骨架,壽司郎大樓外牆壁也被燒黑。
呂女自知釀下大錯,在友人陪同下於同日下午15時55分許前往埔子派出所自首坦承犯案,經檢方偵結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法院為預防呂女再犯裁定收押。
桃園地院審酌呂女不思理性溝通、處理並控制情緒,任意潑灑汽油放火,考量已與翁男與13名車主,以及壽司郎公司達成調解,依公共危險罪處1年4月,緩刑5年,須依調解筆錄支付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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