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女王生前頒布新法! 力保夏綠蒂公主「王位繼承權」

▲▼夏綠蒂公主為王位第三順位繼承人。(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夏綠蒂公主為王位第三順位繼承人。(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張方瑀/綜合報導

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於8日辭世,而她在位70年間創下許多紀錄,其中一項影響深遠,更是力保了曾孫女夏綠蒂公主(Princess Charlotte)的王位繼承權,讓王位不再只屬於男性。

女王離世後由王儲查爾斯繼承王位,成為國王查爾斯三世(King Charles III);查爾斯身為長子,理所當然成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但女王的獨女、英國長公主安妮(Princess Anne)雖為兩人的第二個孩子,但她卻在弟弟安德魯王子(Prince Andrew)、愛德華王子(Prince Edward)出生後失去王位繼承權,因為當時的王室法律規定,男性繼承權優先於女性。

▲▼女王的獨女、英國長公主安妮(Princess Anne)。(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長公主安妮(Princess Anne)。(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因此,女王2013年頒布了《王位繼承法案》(Succession of the Crown Act)當時威廉與凱特的第一個孩子尚未出生,但此法就是推翻舊法,確保孩子無論性別,都能擁有同樣的繼承權。換言之,目前喬治王子(Prince George)是王位第二順位繼承人,而夏綠蒂公主繼承順位仍是第三,不會因弟弟路易王子(Prince Louis)的出生而改變。

憲法專家麥克瑪森(Iain MacMarthanne)表示,「2013年的法案試圖將多項過時、帶有歧視性的君主制法律做更新,新法廢除了男性長子繼承制,允許孩子不論性別都能成為法定繼承人。」

除了繼承法案的修正之外,女王還廢除了1772年頒布的《皇家婚姻法》,該法規定與天主教徒(Royal Marriages Act)結婚的話,將被剝奪王位繼承資格;目前只有前6順位繼承人的婚姻需要君主同意,因此就算對象是天主教徒或離過婚,只要君主點頭就能順利成婚。

▲▼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查爾斯國王與威廉王子一家。(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女王伊莉莎白二世辭世後、查爾斯國王即位,威廉王子成為第一順位繼承人,長子喬治為第二、女兒夏綠蒂第三,路易則為第四順位。(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除此之外,英國國王喬治五世1917年頒布詔書,宣布唯有君主的子女、君主兒子的子女、威爾斯親王長子的長子才能夠自動被冊封為「王子與公主殿下」(His/Her Royal Highness, HRH)。女王在2012年頒布新詔書,宣布威爾斯親王長子的所有子女皆可自動獲封「王子與公主殿下」,彌補長女無法繼承王位的漏洞,也改變了王位繼承順位。

查爾斯王儲繼位後,哈利與威廉成為「君主的孩子」,兄弟倆的所有子女也將有資格自動獲封「王子與公主殿下」。因此,哈利與梅根的兩名孩子亞契(Archie)和妹妹莉莉貝(Lilibet)也合法成為王子與公主,獲得殿下(HRH)的頭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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