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歲「可打第三劑」 王必勝:預計11月施打

▲▼8/17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台灣新冠本土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今表示,5至11歲第二劑疫苗6月時接種,照之前ACIP建議是11月要打第三劑,但若ACIP討論後可再縮短,就會修正。

針對5至11歲幼童新冠疫苗施打,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我國與美國CDC針對5至12歲年齡建議第二、三劑間隔5個月,ACIP有建議縮短追加劑接種時間隔為至少三個月,但那時未包括5至11歲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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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人祥說,目前可縮短為三個月間隔的是12至17歲族群,5至11歲族群第三劑到底要不要縮短,會再請ACIP參考最新文獻還有各國經驗後建議。

王必勝補充,5至11歲第二劑假設在6月就打,照先前ACIP決議是11月時可再打,要不要在縮短3個月要等ACIP討論,會根據科學證據或實際需要判斷,指揮中心會再根據ACIP決議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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