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遭霸凌暴瘦輕生亡 哥:妹妹無路可走

今年5月,陳老師的家屬召開記者會,控趙姓前校長再度報名校長遴選,當時關於死者死因的調查報告被流傳,卻將校長「濫用職權」等字眼消失。家屬呼籲市府,別讓校長回任。圖左起為代課暨代理教師工會發起人黃湘仙、死者阿姨、姨丈、哥哥。

▲今年5月,陳老師的家屬召開記者會,控趙姓前校長再度報名校長遴選,當時關於死者死因的調查報告被流傳,卻將校長「濫用職權」等字眼消失。家屬呼籲市府,別讓校長回任。圖左起為代課暨代理教師工會發起人黃湘仙、死者阿姨、姨丈、哥哥。

圖文/鏡週刊

「我們覺得這就是公審加羞辱。」去年9月7日出席教師晨會的嘉北國小老師Chris,一直後悔沒即時關懷陳老師,「那場晨會,我們都第一次見到陳老師,覺得她勇敢、理智、冷靜。在場老師一百多個(編者按:經查證,該校共一百多名老師,當天約80人出席晨會),校長講話又強勢,壓力這麼大,換作是我,可能會退讓或跟校長對罵,但陳老師很厲害,講話井井有條,不卑不亢,還把校長講到快失去理智…所以,我們覺得陳老師可能不需別人幫忙。散場時有人說:『她好厲害喔!竟敢反抗校長。』」

校長強勢領導 老師怕怕

談到陳老師輕生的可能原因,Chris直言:「我認為是媒體,和校長後來在新聞上講的內容。」「陳老師覺得這間學校不適合,離開很正常,但離職日還被公審。她認為校長做事不對,去教育處反應,這都很合理。但後來臉書上有人用『如果妳沒做錯事,為什麼怕裝監視器?』帶風向。校長受訪講幾段,講得好像學生一開學就被剪髮,老師不處理…問題是,連學生(當下)自己都不知(被剪髮),老師也不知,她怎麼處理?校長把這事歸責代理老師,說她帶班不力。這很不對。」

Chris猶豫許久,最後仍決定匿名接受採訪,「我還是很怕,我在教室如果比較晚走,會很緊張,精神壓力很大,怕受訪之後,如果被猜到是中(是我)跟媒體接觸,會怎樣?校方後來說,我們這些老師如果上班傳LINE或發表網路言論,警察都查得到…」

▼1年前,陳老師控訴趙前校長在該班強行安裝監視器,抗議標籤化特定學童。

1年前,陳老師控訴趙前校長在該班強行安裝監視器,抗議標籤化特定學童。(陳老師拍攝,家屬提供)

如果陳老師是正式老師,情況可能不同。Chris說:「正式老師離職沒那麼簡單。她如果是正式老師,一個新老師有教學狀況,校方要先啟動輔導機制。真的不行,再開教評會,讓教評或考核委員決定老師是否適任。開教評會,就需讓當事人陳述,至少(結果)會比現在公平。」

「我們都在等校長出來談這件事。我一直在等校長給老師們、給家屬一個道歉。我們不全盤否定校長,她的領導力、對學校願景,都不錯,只是領導手腕可以柔和一點。」Chris言談中仍有對校長的畏懼,數度舉例,校長曾以威脅口氣和不同老師說話,「其實,她很努力跟家長會互動經營,家長對她印象很好。但校長對老師們就…」Chris想了一下用詞,「老師壓力會比較大。」

陳老師輕生後,趙前校長請辭,同一週,嘉義市議會要求市政府提出相關調查報告。去年11月,多名市議員質疑,市府竟沒設調查小組,應議會要求做的調查報告,僅有4頁,不只一名議員不滿報告修改多次,議會要求政風處重啟調查。今年3月,調查結果出爐,結論是「被陳情人(校長)在教師晨會上與陳情人對質之行為,實屬權力濫用,並造成陳情人感到羞辱及受傷」。但調查認為,職場霸凌需要「持續性」作為要件,該會議20分鐘,過程並非「持續性」,因此認定校長所為,不成立職場霸凌。即便「不構成霸凌事件」,報告仍建議,應就陳老師與家屬、遭指控校長,分別進行一定保護、輔導,及追究相關行政違失。

 

處理手法太過 家長反彈

儘管調查報告稱趙姓校長行為不構成霸凌,但律師陳宇安(巴毛)認為,校長行為仍可能觸犯《刑法》強制罪。「強制罪是指以強暴脅迫方式,使人行無義務的事情,(陳老師)沒有義務在這麼多人面前,陳述離職的理由,可是卻被強迫這麼做。」

一名不願具名的該校家長說,完全不知晨會之事,「很多家長根本不知怎麼回事。我聽有人在傳,老師行為不妥,校方為取證,裝監視器,很多人說,是為了監視老師。」「我們資訊很少很少,新聞都被壓下來,在嘉義,我們沒看到這新聞。如果監視器針對我的小朋友,那我覺得學校防著我,家長一定沒辦法接受。」她又說:「(看過資料後)現在覺得,她就是滿用心的老師、對教學很有熱忱。這麼盡心盡力為小孩子,每個家長都希望有一個那麼愛護自己小孩的老師吧。」另一名家長說:「我覺得(校長)做法,就是職場上的欺負…這校長,我覺得(裝監視器)好像也沒錯,但處理手法有點太過,如果不信任老師,老師管理學生也會綁手綁腳。」

▼陳老師身後留下大量教具、教案,尚未送出的部分書籍,家屬整理好,放在家中。

陳老師身後留下大量教具、教案,尚未送出的部分書籍,家屬整理好,放在家中。(家屬提供)

陳老師曾是一個怎樣的教育工作者?「別人五點準時下班,她沒準時下班,每天忙到6、7點。」吳鳳科技大學專任教授、前學務長蔡守浦曾與陳老師共事多年,「她本來是約聘雇,後來轉正職,還兼服務學習組組長,她當我祕書好幾年,對工作非常認真、投入,行政能力強、態度很好、很有服務熱忱。她投入時間、精力、錢,還自備教材。」蔡守浦回憶,陳老師志業就是當老師,「她曾在一間國小代課,投入超過100%。有次她只是代一堂體育課,還專程來問我:大隊接力的『棒』要怎麼接?」

「我不認同校長裝監視器。在她(陳老師)班上裝監視器,只能發現她做得有多好而已!她才不怕(被拍攝)…」蔡守浦去年聽到陳老師死訊,「我很驚訝,無法置信。她曾經去私人公司上班,據我了解,公司對她很稱讚。但她一直想做教育,才去找代理老師…其實代課,錢不多。她所有事都認真過頭、做過頭。」

 

代理老師弱勢 常遭霸凌

「我們不能把陳老師的死完全歸咎校長,也沒有要跟誰連結。但是,在整個過程裡,我們確實感覺到,嘉義教育界的迫害氛圍和事後想要粉飾太平的做法。一路走來,她身為一個熱愛教育、愛惜羽毛的人,無法容忍被潑髒水。」一年來聲援陳老師家屬的台灣民眾黨嘉義市黨部主委吳亭蓁觀察,「教育界很封閉,一直以來權勢霸凌層出不窮,代理老師永遠都是最弱勢的一群。這凸顯,教育界永遠就是打壓提出問題的人。」

吳亭蓁指出,一年級是最難帶的班,「大家說的屎缺,丟到代理老師身上,因為你不得拒絕。」「陳老師可能正義感比較強,不願低頭,用比較激烈手段,去凸顯這整件事不合理。」

「激烈嗎?我不覺得她激烈。」陳觀心回憶,妹妹陳情未果,又在網路遭遇大量嘲諷,「我覺得我妹無路可走。她很多事都要求完美。這傷口太大,她可能不知怎麼面對。」

 

監控學童舉動 侵害人權

陳老師的先生不願直接受訪,但透過陳觀心,他轉來對亡妻的觀察。陳老師產後一度罹患心律不整;她自我要求高,上班日或假日常備課到深夜,下班、假日都在回家長訊息。工作、家庭,她皆求好心切,「監視器事件發生後到她輕生,她在短短幾天之內暴瘦。」事實上,陳老師夫家經濟狀況不錯,「她堅持走教育路,因為這是她的志向,她花在買教具、備課的錢,有時都超過工作收入。」

「如果校方認為9月4日裝設監視器是對的,為何9月13日,老師自殺之後,要將監視器拆掉?如果你認為這是對的行為,可以繼續裝啊。」長期關注此案的嘉義市議員蔡文旭認為,在特定教室安裝監視器,不但侵犯學生人權,也扭曲教育理念,「教育界大多認為,在教室裝監視器,真的不妥。教室是小朋友學習的地方,小朋友不是犯罪嫌疑人,你真的要裝,至少經過家長同意。」「一個老師高高興興期待開學,不到一個月就自殺。她從充滿希望、失望到絕望,一定很難熬,但大家都視而不見。」

除了嘉北國小,過去也曾有其他學校的校長、教師在教室內裝監視器。教育界和人權團體認為此舉已有侵害學生隱私及人權的疑慮,但教育部始終未對此訂出明文規範。國民教育署訂定「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實施計畫」,明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設置監視鏡頭裝置位置,是各建築物主要出入口及易肇生校安事件場所等,以完善校安防護系統建置。我們詢問教育部,究竟國小教室裡能不能裝監視器?教育部回應,中央補助學校裝設校園安全防護裝置,但不包括教室內的監視器。

嘉義市教育處處長林立生回應:「校園是特殊場域,未來如有公務需要,在教室、專科教室或教師行政辦公室安裝監視器,應該徵求使用者同意、至少取得大多數人共識,才能安裝。這是我們一貫態度。」至於「大多數人」指的是誰?林立生回應,至少須徵得老師、學生家長的同意。

▼陳老師精心布置「學習角」,左側箱子內放著教案、繪本,開學日也置放相關主題繪本。圖為她去年上傳家族群組的照片。

陳老師精心布置「學習角」,左側箱子內放著教案、繪本,開學日也置放相關主題繪本。圖為她去年上傳家族群組的照片。(家屬提供)

新竹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吳南嬿則說,校長若擔心特定班級與學生狀況,應和教師溝通,「妳應該跟老師談,是否需要學校幫忙,而不是裝監視器啊。(嘉北國小)一百多個老師、這麼大的一所學校,怎麼只有一間教室裝監視器?」她舉例,新北市某國小特教班教師遭投訴在教室內裝監視器,被該校考核會以《公立高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相關規定,記一支申誡,該師不服,提行政訴訟,此案日前審理中。吳南嬿說,若教師裝監視器遭記申誡,嘉義市教育處是否應對這名校長「有所作為」?

我們聯繫上趙姓前校長。她情緒激動,說詞反覆,截稿前深夜致電記者,稱先前與記者的數次通話都「非正式受訪」,要求不得刊登,同時要求報導載明「趙老師不回應」,並稱自己已獲不起訴處分。

事實上,趙姓前校長因裝設監視器一事,遭人檢舉涉嫌妨害祕密,後來因檢舉人不具提告資格,遭嘉義地檢署以「未經合法告訴,欠缺追訴條件」為由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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