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子皓/雲林報導
63歲柯姓駕駛今年6月晚間行經國道3號名間交流道230K路段,突然迴轉到南向車道內側車道,高速逆向往北行駛,而被路過的民眾拍下並報警,柯男的車輛後來被國道七隊在峰交流道下路邊發現,駕駛遭開罰單並移送法辦。南投地院近日判決結果出爐,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柯男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有民眾行駛國道三號南下南投名間路段,碰上一輛逆向行駛自小客車,嚇得緊急閃避,幸未釀成車禍。(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去年6月有民眾開車行經在國道三號南投名間南下路段,目擊一輛自小客車逆向並高速迎面而來,所幸駕駛人反應靈敏迅速安全變換車道閃避,嚇得大罵「X北噢」,副駕駛座乘客也嚇到好一會兒說不出話,直問「他怎麼這樣」、「他開錯了吧」。
國道第七公路警察大隊獲報後,在霧峰交流道下路邊發現該車,警方發現柯姓駕駛疑因路況不熟恍神,逆向行駛國道,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函送地檢署偵辦。
判決書指出,柯姓駕駛2022年6月20日晚間駕駛車輛,從國道3號高速公路基金交流道往南行駛,晚間10時許行經名間交流道235.64公里處,突然迴轉於到南向內側車道逆向往北行駛,一直到名間交流道210.565公里處,才再次迴轉維順向行駛,並在之後駛出國道3號高速公路霧峰交流道。
法官認定,柯姓駕駛逆向行駛南向內線車道達25公里,可能造成順向行駛的車輛,因為不可預料、反應不及,導致發生公眾交通危險,因此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處柯男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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