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傳訊息騷擾離婚婦人,竟被打死。此為示意圖。(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吳姓男子見到分租套房的林姓婦人剛離婚,竟傳LINE騷擾婦人,還寫下不堪入目的「我想O你」、「往你子宮內O」等字眼,婦人不滿,竟召集親友痛毆吳男,將他打死。一審將婦人與5名親友分別判處10年到4年不等刑期,案經上訴,高院二審14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刑度。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婦與黃姓前夫原本居住在新北市新店區某社區大樓,前夫將房子分租成多間套房,分別租給熟識的朋友、親人。其中吳姓男子原本為黃姓前夫的朋友,與母親一同承租套房居住,吳男因此得知林婦與黃姓前夫離婚。
案發於2021年4月間,林婦在工作時突然收到吳男以LINE傳來的訊息,內容寫道「我想O妳林OO只要能O到你我此生無憾我會O到妳喊不要的然後用力的往你子宮裡內O」,林婦不滿,轉告前夫,但前夫不相信。林婦再找上胞弟與其他友人,其他友人隨即以林婦可能遭性侵害為由,召集7、8人帶著鐵棍、木棍等兇器,深夜聚集到吳男居住的社區外。
林婦帶領眾人上樓,眾人見到熟睡中的吳男後,不由分說,棍棒齊下,一陣痛毆,吳男被打到渾身是血,倒臥地上。最後林婦打電話報警,謊稱吳男因突然抓狂、不斷用頭撞牆壁而倒地不起、躺臥血泊之中,眾人則趁隙離去。警方到場後,將吳男送醫,吳男最後因外傷性顱骨骨折併硬腦膜下腔出血、蜘蛛膜下腔出血、肺挫傷等傷害,治療多日後宣告不治。全案經檢警單位調查後,查出林婦等6人涉案,依照殺人罪嫌提起公訴;另外2名參與的少年則送少年法院處理。
一審法院審理後,改認定林婦等人犯「傷害致死罪」,分別判刑10年到4年不等刑期,其中主謀林婦判刑7年4月,召集眾人的林婦胞弟則是重判10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14日宣判,駁回檢辯雙方上訴,維持一審刑度。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