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科技巨頭Google因違反用戶資料收集使用規則,遭南韓開罰將近700億韓元。(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張寧倢/編譯
南韓政府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14日表決通過,將對Google、Meta兩家網路科技巨擘開罰共計1000億韓元(約新台幣22.3億元),創下歷史最高金額罰款。調查結果顯示,Google與Meta公司皆在未告知、未經同意的情況下,收集、分析南韓用戶在其他第三方網站上的行為資料,並將其用於投放個人化網路廣告。
▲Facebook母公司Meta也被重罰超過300億韓元。(圖/路透)
根據《韓聯社》報導,南韓個資保護委員會在第15屆全體會議中,決議對Google與Meta公司分別祭出692億韓元(約新台幣15.2億元)和308億韓元(約新台幣6.7億元)罰款,合計金額高達1000億韓元。同時,委員會也對兩家公司下達糾正命令,要求若想收集、使用用戶在其他網站上的行為資料,必須告知用戶,並取得同意。
報導稱,此次是南韓首次針對網路個人化廣告平台的用戶資訊收集、使用相關問題作出裁罰。
委員會指出,Google至少從2016年迄今的6年間,在用戶首次加入使用其服務時,沒有明確告知將收集和使用用戶在其他網路服務上的使用行為資料,反而遮擋了「其他更多選項」的選擇畫面,並預設為「同意」資料使用。Meta則從2018年7月14日迄今約4年間,未告知、未經同意就將上述資料使用於投放個人化網路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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