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雖然沒有收到被害人撤告狀,但調查後相信被害人已原諒,因此給予被告緩刑機會。(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朱姓女子疑因不滿被指為小三,登門找林姓正宮吵架,雙方發生肢體衝突,事後互相提告傷害、妨害名譽,經林女的丈夫居間協調和解,朱女撤回告訴,卻被依傷害罪犯處拘役40天,這才發現林女在疫情期間急於返回大陸,忘了撤告,朱女趕緊上訴求情,台北地院法官調查後,相信朱女已經獲得原諒,給予緩刑2年機會,朱女才免於坐牢或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朱女是在2021年4月3日上午8點左右,突然跑到林女住處,彼此叫罵並大打出手,朱女在暴怒之下,徒手把林女左手臂、膝蓋、小腿等處打到挫傷,肩關節、腕部等處扭傷,朱女離開後,傷痕累累的林女憤恨難平而報警提告,隨後在5月就出境,沒再回台。
因朱女坦承犯行,被起訴後,一審法官以簡易判決處刑,依傷害罪朱女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朱女收到判決書才發現事情大條,趕緊上訴向法院表示,「我與林女互毆且有互相提告,然事後已講好互相撤回告訴,我已撤回告訴,但林女疫情無法工作而急於返回大陸照顧家人,方未及撤回告訴」,希望法院能斟酌輕判。
二審合議庭詢問林女丈夫,確認朱林2女,已透過林女丈夫居間協調,達成和解,要相互撤回告訴,但林女撤告前就因疫情而匆忙離境,考量朱女其實已經獲得林女得原諒,認為刑罰暫不執行比較好,因此給予緩刑2年,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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