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小孩看病人妻卻跟醫師「性愛治療」 正宮開吉綠夫也衰被連累

▲護理師,醫師,醫院(圖/免費圖庫Pixabay)

▲王姓醫師與帶小孩來看病的人妻滾上床,先被老婆抓姦提告後,人妻的老公也氣憤再告求償250萬。(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李姓人妻帶著小孩到診所看病,卻與王姓醫師看出情愫,並在王男家中發生關係,被王妻發現後對2人提告,並申請對李女住家假扣押,李女的老公曾男因為擔憂住家被法拍心生痛苦,又氣憤王姓醫師偷吃老婆破壞他的圓滿家庭,提告求償250萬,台南地院判醫師需賠曾男50萬元,仍可上訴。

曾男控訴,他與李姓妻子結婚25年,原本夫妻互相扶持、家庭和睦,但一切就在妻子帶孩子到王姓醫師開的診所看病後變了調,王男明知妻子的已婚身分,不顧自己也有家室,不時藉機與妻子往來,更把妻子帶到他住處發生性行為。

而外遇一事被王男老婆發現,她先對2人提出侵害配偶權訴訟,並聲請對李女住家假扣押,同住的曾男得知一切事實後,也不滿王姓醫師破壞他的美滿家庭,一方面又擔憂住家遭到假扣押後被拍賣,心情大為打擊,另對王男求償250萬精神撫慰金。

王男辯稱,李女與老公原本就已感情破裂,早已分房居住,他並沒有所謂破壞家庭,而且他老婆先前提出的訴訟,法官已判決他與李女連帶賠償100萬確定,這次曾男只告他一人,若之後又另告李女,曾男就可得到雙倍賠償;再者,他的房子被假扣押後,曾男馬上向親友調借了1000萬供擔保,房子根本沒被押,曾男更不可能為擔心被拍賣遭受打擊。

但法官打臉王男說法,王男與李女外遇滾上床,為共同侵權行為人,即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就算曾男日後選擇另對妻子提告,也沒有可得到雙倍賠償金的問題,而王男身為醫生,為思慮成熟之成年人,卻與人妻發生不當關係,應賠償損害,但認為賠償金以50萬元適當,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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