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網紅鳳梨(吳泓逸)被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指控詐騙、販毒,他13日在個人臉書PO文回應,強調「我一直都承認我是惡行至極之人」,如今也一直在彌補社會。經查,鳳梨19歲時曾因幫詐騙集團把風,騙走高雄一名阿嬤47萬元,後來又被警察抓到持有毒品K他命,這2起案件讓他被判3年有期徒刑,直到2015年7月才假釋出獄。
▲鳳梨收到粉絲、親友截圖傳訊,發現一名女網友在爆料公社指控他販毒、詐騙。(圖/翻攝自Facebook/鳳梨吳泓逸,下同)
根據判決書資料顯示,鳳梨19歲時加入以蔡姓男子(綽號大哥)為首的詐騙集團,集團成員在2011年2月20日打電話給曹姓阿嬤,並假裝成警察及檢察官,通知阿嬤有人冒用她的身分前往醫院領取心臟疾病的相關補助款,檢方正在偵辦中,因她屢經通知均未到庭,所以須依指示交付現金47萬元以供監管。
曹姓阿嬤信以為真,雙方相約在2011年2月24日交付款項,蔡男便開車載鳳梨和2名少年前往取款,鳳梨負責把風;後來阿嬤驚覺受騙憤而報警,檢警在收據上採集到3枚指紋,經比對確認與鳳梨相同,這才將他逮捕。
鳳梨在偵查及法院審理程序中均主張,在做筆錄之前有個警察對他很凶,他是配合警察的意思回答,雖然他有參與整個取款的犯行,但不知道這是詐騙行為,是警察要他承認的。不過,高雄地院法官沒有採信,並依觸犯偽造公文書罪,判處鳳梨1年6個月。
▲鳳梨因為直白敢說話的風格,吸引許多粉絲。
此外,鳳梨2011年12月7日在嘉義某餐廳附近的巷弄內,向一名姓名不詳、綽號「中哥」的成年男子以2萬4000元的價格購買20包K他命(大包10包、小包10包),其中2包自行服用,剩下的18包打算轉售,但他尚未與購毒者聯繫交易等事宜,就在同年同月8日被警方抓倒,最後被嘉義地院法官依法判處1年8個月,緩刑3年。
然而,鳳梨因為偽造公文書罪被判刑的案子在2013年3月28日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決確定,導致毒品案的緩刑被撤銷,最終他必須為這2起案件服刑3年,直到2015年7月才獲准假釋出獄。鳳梨出獄後不久便與網紅罔腰(江甜菲)交往,後來2人分手,他時常在直播中分享對時事的看法,加上直白敢說話的風格,一夕爆紅,粉絲也常以他招牌的台灣國語稱號「鼠薯」來稱呼他。
▼▲鳳梨投入經營手搖飲店。(圖/翻攝自Instagram/yi0107)
今年6月鳳梨與直播主連千毅槓上,當時連千毅指控他有詐騙、販毒前科,他也坦承確有此事,並以自身經歷提醒年輕人,「希望各位不要跟我小時候一樣白目,這個社會是有法律的,做壞事是會被關的!」對於網路上的攻擊聲浪,當時他曾做出二度回應,強調自己未曾迴避、隱藏過去曾坐牢的事,「我的人生我自己負責」。
如今,這些事情又被女網友PO上臉書「爆料公社」,指控鳳梨「販毒害死多少家庭」、「比詐騙團惡劣」,再度掀起爭議。對此,鳳梨13日在個人臉書PO文回應,「我一直都承認我是惡行至極之人,我到底什麼時候包裝自己否認過?」因為自知愧對社會,現在一直都在努力彌補,如果有人認識這位女網友,他願意出面親自道歉,「對於我的惡劣至極,我希望親自跟她道歉,我真的不知道我惡劣到她什麼。」
▼鳳梨透過臉書回應女網友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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