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南區忠孝路上一間公寓旁的防火巷,分別遭3樓住戶違建蓋鐵皮屋,不料4樓住戶遭鐵皮反射熱氣,每到夏天逼近50度的高溫影響,讓其一家人痛苦難眠,甚至罹患憂鬱症。台中市府證實,三樓違建為2011年4月20日後興建的違建,將發函請民眾改善,若會勘後無安全疑慮目前僅能列管。
▲台中一處民宅住戶在防火巷延伸蓋鐵皮屋,導致樓上住戶受到熱氣影響,圖片中鐵皮屋處原先為防火巷。(圖/記者許權毅拍攝)
原本寬約3公尺的防火巷現今都被隔壁棟「融合」,住戶自行延伸,卻讓4樓守法住戶苦不堪言,4樓住戶在大樓貼上公告表示,「3樓住戶自民國103年未經同意,擅自佔用防火巷,違法搭建鐵皮屋,不顧住戶的生命安全,漫長夏季全家得承受40到50度的鐵皮屋反射高溫,影響一家人健康,我得了憂鬱症,每天幾乎無法入眠。」
▲該棟大樓成立管委會,要住戶依法還給全體所有權人法定防火間隔。(圖/記者許權毅拍攝)
該層樓住戶接著寫,「做人要將心比心,要懂得換位思考,假設今天換成你,你會怎樣?你願意承受嗎?不要為了個人利益不顧他人的死活,勸你在一個月內把3樓違建拆除,否則依法究辦。」
當地里長證實此事,該棟建築已經違建多年,目前由附近住戶成立管委會希望解決此事,還在門口貼上公告寫著,法定防火間隔「請依法歸還全體所有權人」。
▲該3層樓住戶皆將住宅延伸到鐵皮屋下,不仔細看很難分辨。(圖/記者許權毅拍攝)
都發局修復工程科說明,第一層及第二層違建,屬100年4月20日以前興建完成的「D級」既存違建,第三層違建為100年4月20日以後興建完成的「C級」新違章建築。都發局將發函請違建人自行改善,並辦理會勘,如有涉公共安全之虞,將依規優先排程拆除,若無目前僅能列管,甚至無法源可依據開罰。
都發局進一步說明,依照現行法規總共分成A、B、C、D,4種拆除順序,101年8月1日以後「施工中」被查報就是A級,即報即拆;100年4月到101年7月31日「施工中」屬於B級;100年4月20日以後既存違建屬於C級;100年4月20日以前既存違建屬於D級,拆除順序就是依照A、B、C、D,但此案兩者各為C、D級若無公共安全疑慮,目前僅能列管,無法拆除,也無法估算是否將拖到30、4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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