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資源回收廠狂燒12hrs今晨終撲滅 屏東環保局:一定開罰!

▲屏東縣新園鄉回收場火警,在16日00時28分撲滅,現場殘火處理中。(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縣新園鄉回收場火警,在16日00時28分撲滅,現場殘火處理中。(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翁子皓/屏東報導

屏東縣新園鄉一處資源回收廠昨(15日)中午傳出大火,現場火勢迅速延燒,濃烈的黑煙竄空。屏東縣消防局獲報,出動18車37人前往,在火勢延燒12小時後,於今天(16日)凌晨0時28分成功撲滅。目前消防局第三大隊長許朝陽帶隊,在現場處理殘火中,並找來2台怪手協助開挖。

▲屏東縣新園鄉昨日一處資源回收場傳出火警。(圖/翻攝爆料公社)

▲屏東縣新園鄉昨日一處資源回收場傳出火警。(圖/翻攝爆料公社)

屏東縣消防局15日中午11時27分接獲民眾報案,新園鄉中慶巷內一處回收場火警,立即派遣新園、東港、萬丹、南州、崁頂、屏二、竹田、潮州、內埔及特搜大隊、第三大隊,各式人車18車37人前往,11時33分第一梯次搶救人員到場回報現場為回收場起火,警消在16日凌晨0時28分撲滅火勢。今日消防局第三大隊長許朝陽帶隊指揮,出動9車17人,並有2台怪手協助開挖,在現場處理殘火。

▲屏東資源回收場大火! 巨大焦黑濃煙竄空。(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資源回收場大火! 巨大焦黑濃煙竄空。(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環保局表示,有關新園鄉資源回收廠昨日發生火災造成空氣污染1案,環保局已於昨日下午4時派員前往現場進行採樣,後續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在各級防制區內不得有從事燃燒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行為,並依同法第67條規定裁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屏東環保局局長顔幸苑表示,一定會針對業者開罰。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該場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理者,依同法第46條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屏東縣新園鄉回收場火警,在16日00時28分撲滅,現場殘火處理中。(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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