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搭遊艇落海「螺旋槳削小腿」 三度控告駕駛殺人未遂

▲遊艇翻覆乘客受傷法院不起訴。(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遊艇翻覆乘客受傷法院不起訴。(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網美恩齊兒去年4月在台東漁港搭遊艇出海卻因大浪翻船,導致身體多處擦挫傷,事後控告遊艇駕駛周姓男子「殺人未遂」,但台東檢及花蓮高分檢先後對周男不起訴處分,恩齊兒不滿向台東地院提交付審判,也遭駁回。

恩齊兒去年搭乘遊艇「太○○」號出海時,遭突然湧起的大浪拍打翻覆,導致她與周男落入海中,海巡人員見狀立即攜帶救生裝備趕赴現場救援。恩齊兒兩隻小腿被船螺旋槳割到撕裂傷、開放性骨折;周男雖然頭部受傷,尚能自行走路,恩齊兒姓女子雙腳受傷,由海巡人員背著走過珊瑚礁,送到台馬偕醫院治療。

恩齊兒,事後不僅在臉書自述意外經過,也認為全案是人為造成,於是控告駕駛遊艇的周男殺人未遂。

台東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周是合法駕駛遊艇,經海巡單位同意放行出航,而本案遊艇之人員配置、適航性均無疑義,將周不起訴處分。

恩齊兒不服,向花蓮高分檢提再議,仍遭證據不足等理由駁回,她再向台東地院聲請交付審判。法官認為台東檢的不起訴、花蓮高分檢駁回再議處分都有理由,因此駁回她的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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