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綠色走廊」被拖進果園!色小販強揉胸 和解金擺爛下場慘

▲▼ 單車,自行車,騎車,腳踏車。(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中「綠色走廊」一林姓小販在大白天強拉女子到旁邊果園屋內猥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知名景點「綠色走廊」發生一起猥褻案,一名林姓小販將也在該地擺攤的女子小花(化名)強拖到果園寮屋內,摸胸猥褻得逞,小花事後報警,台中地院審理,認為林男以10萬元和小花和解,卻只付清5萬元,未能彌補小花的損害,判林男犯強制猥褻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這名林姓小販在台中「綠色走廊」做生意,因而認識也在擺攤賣水果的小花,去年11月1日下午3點許,林男見四下無人,竟將小花從水果攤拖到旁邊的果園寮屋內,不顧她奮力反抗,強行摸胸和身體猥褻得逞,小花事後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林男坦承犯行,並以10萬元和小花和解,不過只付了5萬就不想再給錢,法官認為他未完全補償小花的損害,審酌他目前從事餐飲業、家境貧窮等情況,依強制猥褻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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