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男子上網和17歲少女約砲,事後少女報警指控男子強逼她肛交,法院審理後認為證據不足,判男子無罪。(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一黃姓男子約17歲的女網友小琪(化名)來家中打砲,事後小琪報警指控,黃男強迫她舔他肛門,強行對她肛交,完事後強迫她把他的下體舔乾淨,黃男遭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小琪證述前後不一,且根據驗傷報告,小琪的肛門也無明顯外傷,因證據不足判黃男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男於去年6月23日凌晨1、2時許,透過網路交友軟體「GOODNIGHT」認識17歲少女小琪,2人互加LINE好友聊天後,相約於同日早上7點在超商前見面,黃男再將小琪帶回住處房內發生關係,不過事後小琪卻報警控訴黃男強行對她肛交,並到醫院驗傷。
小琪表示,認識黃男當天2人就交往,並相約到黃男住處聊天。進房後黃男就要她含他下體,見她照做,黃男又進一步要她舔他肛門,見她果斷拒絕,黃男於是讀秒「3、2、1」,強迫她照做。
小琪指控,之後在她的同意下2人發生性行為,黃男竟趁機強行「走後門」,她做到一半突然感覺到肛門有撕裂的疼痛感,閃躲大喊「不要、很痛」,黃男卻變臉兇狠說「忍一下不行嗎?」,繼續性侵她得逞,完事後還強迫她將他的下體「舔乾淨」,小琪心生恐懼,只能哭著聽話,事後她的肛門還痛了2、3天。
黃男則承認有和小琪發生性關係,但堅決否認有任何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的犯行,更沒有要求小琪舔肛門或對她肛交。
法官審理後認為,小琪對於當日被性侵一事證述反覆不一,且根據小琪的驗傷結果,她的四肢、肛門均沒有明顯外傷,無法僅憑小琪有瑕疵的單一指述,就認定黃男犯行,因證據不足判黃男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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