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不甘被人夫分手,經常跑到正宮家裡鬧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資真/新北報導
一名王姓女子明知男子阿明(化名)有家室,仍積極送禮追求,之後阿明決定回歸家庭提出分手,沒想到卻遭到王女報復,砸車、噴漆,甚至用三秒膠堵住家門鑰匙孔,讓阿明妻子不堪其擾,提告求償300萬元。一審法院認定超過請求權時效判決敗訴,二審逆轉改判40萬元。
阿明妻子小花(化名)控訴,他與丈夫在2001年結婚育有1子,王女明知阿明有妻兒,卻積極送禮傳訊追求,阿明抵擋不住攻勢,與王女發生婚外情。
外遇長達8年期間,王女傳訊調情「連在車上行進間都想要滿足你吃你~~我自己都覺得自己太過愛你了」、「你說會舒服的男人應該一樣喜歡…我還怕自己叫錯名字一直叫你的名字」。
後來阿明決定回歸家庭,向王女提出分手,然而王女不願就這樣結束,多次做出砸車、噴漆、以三秒膠堵住家門鑰匙孔、冒名張貼公告出售住家、公然侮辱、肢體暴力攻擊等行為,小花憤而提起刑事訴訟,王女也在審理時承認部分行為,因此在民事訴訟部分,向王女求償300萬的精神慰撫金。
王女反駁,稱小花提出的對話紀錄僅擷取對自己有利的隻字片語,期間僅短短15天,無法證明2人交往長達8年。
一審法院認為,該案發生在2019年,卻在2021年才提起訟送求償,已超過請求權時效2年,判決小花敗訴。但二審大逆轉,認為小花求償有據,未超過時效,判決王女須賠償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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