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人妻查丈夫手機時,發現裡面有張拿棍棒張打屁股的照片,裡面的人臉被換成丈夫和小三,因而發現丈夫偷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新竹報導
新竹一人夫經常深夜行蹤不明,妻子查他手機後竟發現有張換臉照,為一個人拿棍棒毆打另一人屁股,人物已經被換成人夫和小三的臉,另外還查得2人鹹濕對話,丈夫對小三說「我會硬上妳、頂爆妳、戳爆妳」、「想不想被督醒」等語,讓妻子氣憤提離婚後又對2人提告。新竹地院審理,認為人夫和小三侵害配偶權,判賠25萬,全案還可上訴。
正宮指控,她和丈夫結婚3年,從去年底開始,她就覺得丈夫形跡可疑,查他手機後,竟發現相簿裡有張圖片,畫面是某人拿棍棒毆打另一人的臀部,且2人的頭像被換臉成丈夫和小三,她又發現丈夫和小三的對話極為露骨、鹹濕,顯然2人已經上過床,丈夫更多次在深夜前往小三住處,還在凌晨12時和小三相約公園、便利超商幽會,讓她忍無可忍,於今年4月和丈夫離婚,並提告向2人求償100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三、人夫都否認偷吃,人夫抱怨妻子非常強勢,會限制他自由,讓他無法和朋友聚餐,只好趁半夜和朋友外出。他和小三只是在路邊喝飲料或騎車跑山,通訊軟體上的對話也只是瞎聊抒發壓力而已。
法官查閱人夫和小三的對話,小三問人夫「你是不是只是喜歡跟我愛愛還有我的奶。」,人夫回「才不是咧、還有嘴」,小三說「等到你雞雞癢我一定拒絕你。」,人夫又回「我會硬上妳、頂爆妳、戳爆妳」,另外小三又問「我們之間只有肉體嗎」、「我是你的肉便器嗎?」,人夫回「對只有肉體」、「想不想被督醒」等語。
法官認為,2人對話提及「愛愛」、「硬上」、「頂爆」、「戳爆」、「肉體」等詞,且人夫又常到小三房內共處一室多時,足認2人有不當男女交往甚至性行為,侵害正宮配偶權,判2人應連帶賠償2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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