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藥迷昏高中閨蜜!無良女送男友當「性玩具」...雙雙遭重判

▲桃園市林姓男子2018年中秋節連假到女友住家拜訪,見女友13歲女兒獨自看電視時起淫念,對少女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恐怖女子對高中閨蜜下藥後,讓男友指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資真/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20歲謝姓女子聯合林姓男友,對高中好閨蜜下藥,偷偷將維他命C改成安眠藥要閨蜜吃下,等到閨蜜昏睡後,讓男友指侵得逞。謝女審理時稱只是基於好玩心態下藥,男友則是辯稱出於作弄、好奇觸摸下體。基隆地院最終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將2人重判7年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謝女與受害者小青(化名)為高中同班的好閨蜜,畢業後雙方斷了聯繫,2年後謝女與隔壁班同學林男交往,竟夥同男友設局對小青性侵。

案發在2020年7月24日,3人會合後前往超商,謝女與林男為了哄騙小青吃下安眠藥,先各服用1顆維他命C,以取信小青,信以為真的小青便聽從吃下,之後謝女稱要帶小青去她奶奶家玩,實則帶往男友住處。

走在路上時,小青覺得難吃偷偷吐掉,而3人抵達住處後,謝女見藥效遲遲未發作,又再度要小青吃下第2顆,這次小青推託不掉,只好在2人面前配水吞下。

不久後藥效發作,小青陷入昏睡,謝女便任由林男將小青長褲的胯下處弄破後,指侵得逞,直到林男將沾有體液的手指放入小青嘴裡後,謝女才出言制止「你不要太過分」,整個過程中,小青雖有知覺,但身體無法動彈。

小青醒來後,先在2人面前假裝沒事,私下再偷偷傳訊求救友人,接著跟他們前往火鍋店吃飯,友人到場後趕緊將小青帶離,並前往醫院驗傷、報案。

審理時謝女、林男皆否認犯行,謝女稱只是基於好玩心態下藥,沒想到男友卻對小青做出不雅行為;林男則是稱不知道小青被下藥,只是出於好奇,用手指從她褲子的破洞處觸摸下體。

法院審酌謝女、林男分別以15萬、20萬與小青達成和解,卻始終否認上述犯行,足認2人沒有記取教訓,因此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各判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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