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南28歲謝姓男子不滿剛滿月的兒子長得像岳父,加上與妻子發生爭吵,竟遷怒孩子,不僅用拳頭擊打,還以膠帶封口,導致孩子肋骨骨折、肝臟裂傷、心肌挫傷。雖然辯護人認為謝男往後面對兒子必然充滿自責、懊悔的心情,無疑就是最大的懲罰,希望能酌情減刑;但台南地院法官強調,他的行為並無可憫之處,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未遂罪判處2年10個月有期徒刑。
▲謝男用拳頭擊打剛滿月的兒子。(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指出,謝男與妻子平時相處不睦,對有債務糾紛的岳父也感到十分不滿,今年3月兒子出生,他卻因為孩子長得像岳父,竟多次出手捏打,甚至用拳頭擊打胸腹部、膠帶封口、猛搖身體等等,導致孩子右側第三肋骨骨折、肝臟裂傷、心肌挫傷。
謝妻無力保護孩子,偷偷用手機拍下丈夫施暴的影片並向母親求救。台南警方接獲報案,立即派出2名警員前往處理,抵達現場時發現孩子胸口有明顯挫瘀傷,於是立即呼叫救護車將孩子送往醫院,所幸經住院治療後,傷勢已逐漸好轉,沒有達到重大不治或難治之程度。
謝男的辯護人表示,謝男過去沒有前科,是家中的經濟支柱,妻子沒有工作卻在今年初擅自向朋友借款,之後無力償還,他只好賣掉車子還債,沒想到後來他又發現妻子與不明男子聊天,案發當天因為與妻子吵過架,一時情緒失控才會遷怒小孩,他在偵審程序時多次表達懊悔之意,往後面對孩子必然也會充滿自責、懊悔的心情,這無疑已經是最大的懲罰了,因此希望法官能酌情減刑。
不過,台南地院法官認為,謝男明知孩子出生僅30天,身體結構仍在發育之初,相當脆弱,卻因為個人情緒控管不佳,將孩子當成出氣筒,恣意施以凌虐導致孩子遍體鱗傷,甚至以膠帶封口防止哭聲太大,行為泯滅良心,惡性重大,並無可憫之處,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未遂罪判處2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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