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發學甲爐碴案遭民進黨中執委求償1元 立委與吹哨里長免賠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聲援吹哨里長李新進,揭發民進黨鍾執委郭再欽於台南學甲濫倒煉鋼爐碴獲利,被郭男提告求償。(圖/翻攝《立法委員 陳椒華》粉專)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左二)聲援吹哨里長李新進(左三),揭發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涉於台南學甲濫倒煉鋼爐碴獲利,被郭男提告求償。(圖/翻攝《立法委員 陳椒華》粉專)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南市學甲區慈福里里長李新進揭發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經營的明祥馨公司,長年將含有超標重金屬成分的煉鋼爐碴,大範圍濫倒當地農地造成污染,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開記者會與網路PO文聲援李男,雙雙遭郭男北上提告求償各1元與登報道歉,在PTT網站PO文呼應李、陳2人的2名網友也挨告,台北地院審理認定陳椒華4人沒杜撰事實、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合理評論,應受言論自由保障,判郭男全部敗訴,可上訴。

台南學甲地區農地從2015年就傳出遭明祥馨濫倒煉鋼爐碴,當地里長李新進2度冒險挺身揭發,前年(2020年)起受到輿論重視,不僅濫倒爐碴號稱數10萬公噸、衍生遭污染稻米有流入市場風險,另因郭再欽當時兼任民進黨中執委、民進黨台南市黨部財務長、台南市府顧問,且是台南市長黃偉哲好友,明祥馨多次違規,僅被台南市府罰鍰7萬餘元,更加引人議論。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聲援吹哨里長李新進,揭發民進黨鍾執委郭再欽於台南學甲濫倒煉鋼爐碴獲利,被郭男提告求償。(圖/翻攝《立法委員 陳椒華》粉專)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聲援吹哨里長李新進,揭發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涉於台南學甲濫倒煉鋼爐碴獲利,被郭男提告求償。(圖/翻攝《立法委員 陳椒華》粉專)

陳椒華聲援李新進的舉發行動,前年8月在自己的臉書粉專連續PO文,指稱「台南學甲再爆爐渣田!是誰的爐渣鍊金術?」、「三筆地號總面積1.247公頃,估計埋有3萬噸爐渣再製品」、「嚴正質疑執政黨的地方黨部"幹部"涉不法掩埋廢棄物,台北市政府環保局至今仍不開罰,環保署也不公開調查情形」、「不法掩埋數萬噸爐渣只罰6000元」、「請問蘇院長,這樣不叫腐敗那甚麼才腐敗」、「天理何在」等語。

陳椒華並於前年9月11日在立法院開記者會,批台南市環保局輕罰明祥馨,「想到這個都快哭出來」,陳椒華也批檢方不起訴明祥馨,「里長冒著生命危險去檢舉,然後居然這樣不起訴」,以致無法追究高達好幾億元的不法利得,陳椒華指稱,郭再欽的違法手段,是先將農地值錢的土方挖出來賣掉,回填爐碴再賺一筆,更邪惡的是,還能把土地向公股銀行高額貸款。

陳椒華在記者會直接點名台南市府環保局「是不是因為你們市長跟郭再欽很好,郭再欽是台南市民進黨的掌櫃又是市政顧問,又是總統蔡英文選舉的金主之一,這樣層層官商結構是不是造成你們不敢去辦案啊」,陳椒華同日在粉專PO文要求黃偉哲「務必徹查到底」等語。

▲台南市環保局主動檢具相關資料卷宗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明祥馨公司清運期間,環保局每日派員至現場監督及管控清運,資訊均公開於環保局網頁專區供民眾共同監督。(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環保局指出,學甲爐碴農地已完成清理,計清理約4萬3千噸,工業用地計5處已清理2處計清理約4萬3千800噸,其餘3處預估約尚有24萬6千500噸,後續仍依法處理。(圖/記者林悅翻攝)

李新進在陳椒華的記者會中爆料,他檢舉遭濫倒爐碴的3塊土地,已經變更登記給別人、貸款2億多,「我才發現事情大了」、「這裡面有鬼」,可惡的是把土方挖去賣掉、回填爐渣再賣給別人,「可能也都是他們自己一條龍裡面的」、「爐渣就是明祥馨掩埋的啦」等語。

郭再欽告李新進涉嫌妨害名譽,經台南檢方不起訴確定,郭男聲請交付審判,也被台南地院裁定駁回確定。郭男同時間另以李新進、陳椒華透過網路散布本案言論、任何人只要能夠上網就可以瀏覽為由,向台北地院提告,主張明祥馨是合法爐碴再利用機構,屢遭人惡意檢舉違法,但檢方都不起訴,台南市府環保局檢測也確認土壤樣本的戴奧辛、重金屬都沒超標。

郭再欽指稱李新進、陳椒華以不實照片與言論內容,抹黑他和明祥馨有不法行為,要求2人各賠償1元,並須在報紙與陳椒華的粉專刊登澄清啟事。李、陳2人攤出蒐證內容,強調絕非杜撰或憑空臆測,為了挽救當地魚塭、農地與地下水不受污染,他們不顧個人安危舉發,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法官查出明祥馨確實多次製造污染被裁罰,並因掩埋爐碴行為,目前仍被檢方偵辦,郭再欽是否政商關係良好,也有相關新聞報導佐證,且李新進、陳椒華是針對郭男有無違法掩埋爐碴污染環境、政府執法是否妥適等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合理評論,縱然用語不留餘地、尖酸刻薄,仍受《憲法》保障,據此判李、陳2人全部免責。

郭再欽本案另告陳姓、李姓2名網友在PTT網站惡意PO文,附和李新進、陳椒華扭曲事實,要求2名網友同樣各賠償1元與登報道歉,2名網友根本不理會郭男,沒出庭也沒遞狀抗辯,法官認為2名網友的PO文都有提出相關證據為輔,同樣對公益事項發表評論,無違法之處,也判2名網友全部免責,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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